車禍案件如何處理?車禍處理和解最好這樣做!

03 Oct, 2025

問題摘要:

車禍案件的處理應遵循以下步驟:一、立即報警並確認有無人員傷亡;二、蒐集證據,包括拍照、錄影、行車紀錄器、證人資料;三、通知保險公司,啟動理賠程序;四、視情況選擇和解、調解或訴訟;五、和解時務必留下書面證據,必要時透過調解或法院程序強化法律效力。和解的關鍵在於「合理金額、有效文件、撤回告訴、強制執行名義」,如此才能確保爭議真正終結。律師的建議是,千萬不要因為怕麻煩就輕率和解或私下給付,因為車禍涉及的法律效果遠比想像中複雜,唯有依循正規程序,才能避免夜長夢多,真正保障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車禍案件如何處理?車禍處理和解最好這樣做!這是一個結合法律、實務經驗與程序操作的綜合性問題,因為車禍一旦發生,除了當下的緊急處置,往往牽涉刑事責任、民事賠償、保險理賠以及和解協商,若處理不當,可能會從一場小小的碰撞,演變成漫長的訴訟與沉重的賠償責任。

 

首先必須釐清,車禍案件要不要報警?答案是「幾乎都要報警」,尤其是有人受傷的狀況更是必須。

 

原因在於刑法第185條之4明文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致人死傷而逃逸者,即構成肇事逃逸罪,這是重罪而且是非告訴乃論罪,警方和檢察官會自動偵辦,即使雙方私下和解也不能免責,因此一旦有人受傷,千萬不可心存僥倖離開現場,一定要立即報警並等待警方處理。更重要的是,若當事人或家屬事後要申請強制汽車責任險或任意險的理賠,都必須檢具警方製作的事故證明文件,若私下和解沒有報警,不僅可能引發肇逃爭議,更會失去保險理賠的保障。實務上常見的第一種情況是「車禍當下和解」。

 

很多人認為若只是小擦撞,雙方互有責任卻不想浪費時間跑派出所,乾脆當場談好金額了事。律師的建議是,除非事故極為輕微且雙方均無人受傷,否則不建議未報警即當場和解。

 

原因有三:第一,一般駕駛人無法精確判斷肇事責任比例,事後可能產生爭議;第二,傷勢可能有潛伏期,例如腦震盪、內出血或頸椎傷害,和解後才發現需要醫療就會求償無門;第三,若對方事後反悔提告,自己可能被指控肇事逃逸或無理取鬧。因此,就算雙方都願意和解,最好在警方到場後進行,並由警方協助記錄和解內容,簽署車禍和解書,一份交給警方備查,這樣日後才有法律保障。第二種情況是「車禍後和解」。若雙方未能在事故當場達成協議,可以待警方製作事故初判表或送交鑑定委員會出具肇事鑑定書後,再行協商。

 

這時雙方可依責任比例討論賠償金額,若仍有爭議,則可循調解或訴訟途徑解決。在調解層級上,雙方可至所在地區公所申請調解,或透過法院調解程序,這些和解若成立並經法院核定,即具「確定判決效力」,日後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憑和解筆錄聲請強制執行。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只好進入法院訴訟。刑事程序與民事程序常常被混淆,必須加以區分。

 

刑事部分,若車禍導致有人受傷,就會涉及刑法第284條的過失傷害罪,這是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必須在6個月告訴期間內提出告訴,否則權利消滅;若造成死亡,則是過失致死罪,屬非告訴乃論罪,即使被害人家屬不提告,檢察官也會主動偵辦。刑事部分的核心是「要不要處罰駕駛人」,可能的結果包括不起訴處分、緩起訴、或判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至於民事部分,則是被害人依民法184條侵權行為責任,請求加害人賠償醫療費、修車費、看護費、工作損失、精神慰撫金等。

 

民事責任的重點在於「如何分攤損害金額」,並且適用民法217條過失相抵的規定,雙方都有過失的話,會依比例分攤賠償。值得注意的是,刑事程序處理的是「刑責」,民事程序處理的是「賠償」,兩者相互獨立,雖然車禍案件常常同時進行,但必須分清楚。很多被害人會選擇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樣可以在刑事案件中一併請求賠償,免去另行提起民事訴訟的麻煩,且附帶民事訴訟免繳裁判費。不過附帶民事訴訟必須等檢察官起訴後才能提起,若擔心超過民法兩年的侵權行為請求權時效,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實務上,若和解成功,刑事部分被害人會簽下撤回告訴狀交給檢察官或法院,刑事案件終止,民事部分則依和解條件履行,案件就結束了;若無法和解,刑事案件仍會進行,民事案件則可能另行審理。這裡要提醒的是,若當事人想透過和解免於刑責,必須確認犯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例如過失傷害,才能因告訴撤回而免責;若是非告訴乃論之罪,例如過失致死、肇事逃逸,即使和解,檢察官仍可起訴,和解只能在量刑上有助於減輕。最後談到「車禍和解書」的實務要點。

 

和解書必須具備幾個元素:事故發生時間、地點、雙方身份資料、事故簡要經過、責任歸屬、賠償金額、給付方式(一次或分期)、履行期限、違約處理方式(如遲延利息或強制執行),以及最重要的「不得再就此事故提起任何民刑事訴訟」之約定。若是刑事案件,還要附上「撤回告訴狀」以避免對方收了錢卻不撤告,導致和解失效。簽署時最好在警方或調解委員會見證下完成,確保效力。

-事故-事故處理-和解-車禍處理

(相關法條=民法217條=刑法第271條 =刑法第276條 =刑法第277條 =刑法第284條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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