邊開車邊打電話,有什麼錯?

03 Jul, 2026

問題摘要:

開車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並非單純的個人習慣問題,而是關乎整體用路安全的法律責任問題。法律明確禁止駕駛人於行車中使用手持式裝置,並設定具體罰鍰金額與執法基準,其立法意旨即在於預防因分心駕駛導致之交通事故。呼籲所有用路人,切莫為一通電話或一則訊息而讓自己與他人陷入危險之中,遵法行駛、專心駕駛,才能確保每一次行車都能安全抵達終點。

律師回答:

開車時使用手持式行動電話,俗稱「邊開車邊講電話」,是一種被法律明確禁止的行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之1的規定,汽車駕駛人於行駛道路時,只要以「手持方式」操作行動電話、筆記型電腦或其他具有類似功能的電子裝置進行撥號、通話、文字傳輸或其他妨害行車安全的行為,就會被處以新臺幣3000元的罰鍰,而機車駕駛人則罰1000元。

 

該條文不僅針對打電話,亦涵蓋操作社群媒體、傳送訊息、觀看影片、操控應用程式等各種數位設備使用行為。立法理由在於,現代科技產品普及下,駕駛人分心狀況愈加嚴重,進一步導致駕駛反應遲緩、無法專注於路況,進而引發碰撞、追撞甚至車禍死亡等嚴重後果。

 

這項規定的立法目的,是為減少因駕駛人分心而引發的交通事故。隨著智慧型手機普及,許多駕駛人習慣邊開車邊接聽電話、回應訊息甚至觀看畫面,但這些行為極易分散駕駛人對路況的注意力,進而增加交通風險。

 

除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之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亦規定,駕駛人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及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並不得操作或觀看娛樂性顯示設備、行車輔助顯示設備,也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手機或其他裝置從事妨害行車安全之行為。由此可見,法律並不僅限於禁止撥接電話,而是將所有使用手持裝置進行可能影響駕駛安全的行為納入規範。包括打開社群媒體、傳送訊息、使用導航軟體、拍照、錄影、甚至滑動螢幕等操作,都可能被視為違法。值得注意的是,「使用藍牙耳機或車載語音系統進行通話」在目前實務上並不屬於違法,因為法律禁止的是「手持」方式使用,而非所有形式的通話。

 

任何會妨害行車安全的電子裝置,亦即法律管制並不限於電話通話行為,所有足以干擾駕駛專注力的手持操作均屬違規範圍,例如打開社群軟體、使用地圖導航、拍照、錄影、瀏覽影片、滑動螢幕等行為,均可能因手持操作而違法。

 

值得注意的是,現行法規雖然禁止手持方式,但並未禁止使用藍牙耳機或車載語音系統進行通話,因此駕駛人若以免持裝置進行通話,並不違法,然而若因操作免持裝置仍導致事故,駕駛人仍須依過失責任原則負擔相關民刑事責任,這也提醒所有駕駛人,即便法律允許的行為,也不代表百分之百安全。

 

但即便如此,若因使用免持裝置而仍有分心、未注意前方狀況造成事故,駕駛人仍須承擔相應的過失責任。這也提醒大家,法律容許的行為未必等於安全,實際駕駛仍應以安全為優先。以現行執法情形觀察,警方常透過路口巡查與科技執法設備(如高空攝影機、行車監視器等)進行舉發。尤其在交通尖峰時段與車流密集區域,執法強度特別高。民眾若有不慎被拍攝下手持裝置行為,且影像資料足以清楚辨識違規情節,將會收到交通違規通知單,除罰鍰外,亦會登錄違規紀錄,嚴重者甚至會影響駕駛人保險理賠與個人信用。

 

實務上警察執法通常會透過巡邏、定點攔查或科技執法進行查察,特別是在交通尖峰時段與重點路段,執法強度更為明顯,民眾若因手持裝置行為被拍攝存證,將收到違規通知單,除罰鍰外,還會留下違規紀錄,對於駕駛人未來的保險、信用甚至職業駕駛資格,均可能造成影響,實務案例中,曾有駕駛辯稱「僅查看手機時間」或「僅使用語音導航」等理由,試圖抗辯無實質操作行為,但主管機關與法院普遍認為,只要具體事實符合手持操作且妨害行車安全的構成要件,便足以成立違規,毋須進一步證明實際妨害行車後果。

 

亦即「手持」本身即屬違規事實,無論結果如何,亦有法院明確指出,法律重點在於防範未然,不待事故發生才採取處罰,顯示該項規定的法律適用標準極為嚴格,為保障行車安全,政府同時也提供合法替代方案,例如使用藍牙耳機、車載系統、固定手機支架搭配語音操作等,鼓勵駕駛人以不影響行車安全的方式使用行動設備,並積極宣導駕駛人正確認知手持裝置的風險,不可心存僥倖,避免讓一時的分心釀成終身遺憾,總而言之,邊開車邊打電話違法行為不僅會招致罰鍰,也可能引發交通事故造成生命財產損失,駕駛人應嚴格遵守法律規定,避免手持操作任何電子裝置,確實做到專心駕駛,才能真正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用路安全。

 

實務上也有駕駛人辯稱「只是拿起手機看看時間」或「正在接聽語音導航」等理由,試圖主張無實際操作或未分心,但裁罰機關判斷重點仍在「是否以手持方式進行有礙行車安全之行為」,只要構成事實即可成立舉發,不必然以事故結果作為前提。更有法院在審理交通罰鍰爭訟案件時指出,「以手持方式即屬違規,無需再證明其已實質妨礙行車」,顯示該項違規之規範標準相對嚴格。當然,法律在禁止手持使用的同時,也提供合法使用的替代方式,如藍牙耳機、固定式支架搭配語音操控等,都是鼓勵駕駛人減少分心風險的配套工具。政府亦透過宣導與行車安全教育,提醒民眾勿低估短暫分心所可能引發的嚴重後果。

-事故-交通違規-使用手機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1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



相關文章:連續違規變換車道有什麼處罰?如何認定其行為次數?

相關文章:惡意逼車,代價超慘重!道路霸凌及惡意逼車處理

相關文章:惡意逼車有法律責任嗎?


瀏覽次數:1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