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肇事原因如何研判?由駕駛人行為方面如何研判?

    瀏覽次數:1336

     

    問題摘要: 駕駛人在行車時不僅應遵守交通號誌與標誌,還應依照相關規定正確使用方向燈、手勢及行車燈,以確保自身與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並且應時刻保持警覺,確保行車速度符合規範,避免因超速、未減速慢行、未保持適當車距等行為導致交通事故,此外,駕駛人應避免危險駕駛行為,如驟然變換車道、逼車、蛇行等,確保行車秩序與安全,唯有...

  • 車禍過失犯罪如何認定?應適用的交通法規有那些?

    瀏覽次數:1327

     

    問題摘要: 在處理交通事故的刑事案件中,法官常引用「信賴保護原則」來評估駕駛人是否需要承擔責任。該原則指參與交通行為的一方遵守交通規則,可以合理信賴其他人也會遵守規則,不會因違規行為造成危險。然而,這一原則的適用前提是行為人本身完全遵守交通規則且無過失。如果行為人稍加注意便能避免危險,但因疏忽未盡到注意義務,則可...

  • 違反「待轉」規定是否有違法?

    瀏覽次數:74

     

    問題摘要: 違反待轉規定在法規上屬於違反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之違規行為,且若有現場員警指揮,則其指揮更具優先效力。即便駕駛人有安全考量,亦不得恣意解釋標線規範。至於所謂的「無限待轉」行為本身並非明確違規類型,但若導致交通秩序混亂、違反現場指揮或標線規定,仍可構成違法。建議民眾於行駛中除應遵守標誌標線,更應配合警察之...

  • 開車騎車滑手機一定被罰嗎?「手持」如何定義?

    瀏覽次數:55

     

    問題摘要: 行車期間使用手機是否違規,需視是否手持、是否構成有礙安全駕駛行為以及是否於行駛階段進行操作而定。若駕駛人能善用手機架、語音操作等輔助工具,避免手持操作與分心駕駛,通常不會構成違規。但若因操作行為影響行車安全,縱使非手持,亦可能遭處分。因此,駕駛人應以行車安全為優先考量,儘可能避免於駕駛過程中操作手機或...

  • 警察應如何執行交通勤務?對於警察交通指揮不服,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53

     

    問題摘要: 警察在執行交通勤務時,應依據法律授權與明確指示行使職權,其手段應限於必要且適當之範圍內。民眾雖依法有配合之義務,但於遭遇警察不當指揮時,亦有權行使異議與法律救濟。警察不可藉指揮職務之名過度干預人民通行自由,亦不得無正當理由使用警械。面對警察指揮爭議,最適當之途徑非當場爭執,而是保存事證後循法定程序提出...

  • 車禍時交通號誌究竟是紅燈或綠燈,應該如何事後判斷?

    瀏覽次數:51

     

    問題摘要: 在交通事故中若牽涉路口號誌爭議,事後能否精確還原燈號狀態,攸關肇責歸屬與保險賠償。當事人應於事故發生後立即蒐集現場證據,確認警方筆錄無誤,並主動聲請調閱監視器畫面、提交行車記錄器資料及申請交通事故鑑定,以補足警方無法即時判斷燈號狀況之侷限。唯有依據客觀資料與科學方法重建事故全貌,方可達成合理分責與公平...

  • 車禍官司怎麼打?

    瀏覽次數:46

     

    問題摘要: 在交通事故的官司中,真正能決定成敗的並不是情緒,而是誰能提供有利證據與法律支持,誰能善用程序主張與訴訟策略。建議無論肇事或受害,若事故造成嚴重損害,應儘早諮詢專業律師,無論刑民合併處理或分開訴訟均有複雜程序與風險,及早掌握法律地位並預作準備,方能爭取最有利結果,確保自身權益不被侵害。由於台灣司法仍高度...

  • 闖紅燈沒有權利要求別人小心嗎?

    瀏覽次數:35

     

    問題摘要: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看似簡單,實則為整個交通法規體系中的基石,無論是肇事歸責、民事賠償或刑事責任認定,其效力與適用均扮演核心角色。駕駛人於任何時刻駕車上路時,若能確實依此規定操作,除可避免誤判路權引發事故外,亦能在不幸發生事故後,於法律上主張無過失責任的重要依據。因此,該條文實為交通行為「合規性判...

  • inquiry
  • line
  • FAGO
  • faq
  • search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