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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婦受傷,難道能用基本工資計算勞動能力減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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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庭主婦之家務勞動具有實質經濟價值,事故致失能時,應視其原從事工作之內容、範圍及對家庭之重要性為基礎,合理推估所失之勞動能力,並依據基本工資、市場替代成本及實際家庭狀況等綜合因素,計算其勞動能力減損之賠償金額,以維權益之公平與正義。家庭主婦勞動能力減損賠償不應一概以基本工資為限,而應視其實際所從事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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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受傷可以請求賠償的勞動能力喪失為何?如果被害人是超過65歲的退休人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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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即便是退休人士,只要能證明事故造成身體功能重大損害,使其原本尚具之工作能力或生活自理能力受限,仍可主張勞動能力喪失或生活需求增加之賠償,並非一概以65歲為損害排除基準。總結而言,被害人不論年齡,只要因事故導致身體健康受損、喪失或減少原有勞動能力,皆可依民法第193條主張相應賠償。對於已退休者或年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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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接送就醫、復健,可以請求交通費賠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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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家屬接送被害人就醫或復健之交通費,基於損害填補及公平原則,應可比照計程車資請求賠償,惟舉證仍須完整,並注意不同法院見解差異,以便在請求金額與證據準備上作最有利之規劃,確保因事故而增加的生活必要費用,能由加害人依法負擔而非由被害人家庭自行吸收。 律師回答: 依民法第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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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的精神慰撫金的損害賠償怎麼算?有公式可以計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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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精神慰撫金的核心精神在於補償被害人因事故所承受的非財產上的痛苦,並無固定公式,實務中採個案酌定制,法官會依雙方身分、傷害程度與其他綜合因素裁量金額。律師的角色,除提出請求與協助舉證外,更重要的是協助當事人理性評估與表達,避免過高期待與無效主張,達成最合適的補償與爭議解決結果。 律師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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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行營業的僱用人賠償責任如何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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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靠行營業的僱用人賠償責任成立,核心關鍵在於駕駛人是否屬「受僱人」、事故是否屬「執行職務」行為,只要駕駛人客觀上受車行監督,且行為發生於職務執行過程中,即屬民法第188條適用範圍,車行作為僱用人須負連帶賠償責任,被害人可依法請求賠償,以保障權利實現。靠行營業雖非傳統僱傭契約,但只要駕駛人與車行共同以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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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或其他事故後,被害人可以向加害人請求賠償醫療費用有什麼項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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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被害人於交通或其他事故後,得向加害人請求之醫療相關費用,原則上涵蓋所有醫療上必要之支出,包括:醫院診療、藥品、檢驗、手術、住院、復健、營養品、特別膳食、診斷證明書費用、交通費、醫療輔具費用、生活輔助用品費、看護費用,以及因傷害需聘用人力所支出之費用等,並包含將來可合理預期之必要支出。被害人若欲成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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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行關係的賠償責任,不是祇有車輛,其實所有類似關係均應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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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靠行關係下的賠償責任完全依據民法第188條的客觀外觀理論,只要在外觀上讓人認為司機是為車行服務,車行就要負連帶責任,不論車行是否實際指揮、監督、或營運,也無論內部如何分配收益、風險。車行若不願承擔此類風險,應從源頭杜絕靠行行為,否則法律必然認定車行與駕駛人同屬責任主體,讓乘客與受害人可優先向車行請求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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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因事故導致勞動力減損,影響未來收入應如何賠償?如果是剛出生的嬰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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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不論被害人是正在就業的成人、尚未進入職場的學生,或甚至是剛出生的嬰兒,只要能證明其身體健康因事故受損,並因此影響其原本應具之勞動能力,即可依民法第193條主張損害賠償。嬰兒雖尚無工作紀錄,亦不影響其損害請求權的成立,因為法律上保護的是「潛在的勞動能力」,只要該潛能已因加害行為而受阻,就屬損害。法院將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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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遭撞全毀 肇事人拒賠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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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某些情況下,受害人可直接請求事故時車輛的市價,而不請求修車費用,這取決於以下條件是否成立:車輛損壞嚴重,修復無實益;修復費用超過車輛市價;受害人能提供車輛事故時的市價證明,如二手車市場報價或估價單等。此外,法院通常認為即使車輛報廢,仍具一定殘值,例如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車齡超過5年的車輛殘值約為原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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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下班後開公司車酒駕肇事傷人,公司也要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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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員工下班後駕駛公司車酒駕肇事,公司是否須負連帶責任,需就是否具備「外觀為公司人員」與「執行職務行為」二要件加以認定,並判斷公司是否有善盡相當注意之監督義務。實務多偏向採外觀說與寬認職務執行範圍,僱主若未具備完整監督制度及落實管理紀錄,極可能仍須負連帶賠償責任,並應承擔初步賠償義務再向員工求償之風險。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