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或其他事故導致財產的損害賠償項目有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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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車禍或其他事故中所引發之財產損害,其賠償範圍依民法第216條,主要以填補實際損害及可得利益為原則。被害人可主張的具體項目包括修繕費、補償費、折舊調整,並應善用假扣押保全措施及盡早確認肇事責任比例,以提升求償成功率與保障自身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依民法第216...

  • 什麼是醫療契約?醫療行為履行過程發生錯誤,誰應該如何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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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醫療契約並非保證病人痊癒,而是要求醫療提供者盡合理之專業義務,確保病人在當時醫療條件下獲得適當處置。若醫療行為過失導致病人受損,醫院與醫師須視其角色、契約當事人身分及過失程度,依法負責。此一契約體系不僅保障病人,也促使醫療行為更為謹慎、專業。 律師回答: 醫療契約是指當民眾因身體不適前往醫...

  • 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被害人死亡得應向誰請求賠償哪些項目及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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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時,被害人家屬或相關權利人可以依法向加害人及其他連帶責任人請求的賠償範圍相當廣泛,涵蓋身故前後的財產與非財產損害。請求者應依據法律明確條文與實務裁判準則整理相關資料、證明支出、舉證過失或責任歸屬,以利順利主張權利。同時,也建議在面對複雜或金額龐大的賠償爭議時,尋求律師專業協助,確保求償...

  • 如何舉證受僱人之選任及監督是否已盡相當之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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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雇主若欲舉證已盡相當之注意,應針對選任階段提出受僱人資格審核、能力測驗、面試紀錄及背景查核等資料,監督階段則應提供工作守則、職務說明書、訓練紀錄、考核結果、獎懲紀錄、監督流程、督導紀錄與內部會議記錄等證據,特別高風險職務更須有專責人員督導紀錄,此外,事前建立完善內控制度並留存完整紀錄,發生事故後即應第...

  • 夜店員工下班時侵害客人,老闆應該負連帶責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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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夜店員工於下班時對顧客施以性侵等不法侵害行為,若其行為在外觀上仍具備執行職務之形式,或係利用職務便利所為,法院將可能認定雇主須依民法第188條與員工共同負連帶賠償責任,雇主若無法具體證明其於選任與監督過程已盡合理注意,便難以主張免責。在當今社會高度關注職場性騷擾與權力濫用問題的背景下,事業單位應正視自...

  • 車禍、職業災害或其他事故受傷時可以向加害人主張看護費用之損害賠償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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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車禍、職業災害或其他事故導致人身受傷,被害人若因傷勢無法自理生活,需聘請專業看護人員或由親屬提供協助者,依民法第193條規定,可向加害人主張看護費用損害賠償,前提為其係因不法侵害所致,且支出屬回復身體健康之必要費用。若有合法收據者可直接主張,無收據但由親屬照護者,亦可據實舉證勞務付出之內容與合理估價請...

  • 舉證責任倒置於公害訴訟究竟應如何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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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廢棄物處理或工業活動若未符合法規導致他人受損,行為人本應承擔責任,尤其當其活動涉及高度專業技術,社會大眾難以即時理解或自保之情形下,法律應採取有利於受害人的舉證制度安排。透過民法第191條之3與民事訴訟法第277條但書所構築的舉證責任轉換制度,不僅提升程序公平,也實現損害填補與預防再發的雙重目的。實務...

  • 醫療鑑定如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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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醫療訴訟的重點並非只在鑑定書的內容,而是整體證據的綜合評價。法官並不會也不應完全受鑑定意見所拘束,而是應透過證據調查程序,進一步釐清事實與責任。在醫療專業與法律制度之間,建立有效溝通橋樑、提升證據完整性及加強民眾對醫療風險的理解,才是解決醫療糾紛的根本之道。醫療訴訟的成功與否,仰賴完整的證據、專業的法...

  • 車禍或其他事故導致商人所得損失,如何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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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車禍或其他事故導致商人所得損失之認定,必須在法律上符合民法第193條勞動能力損害之構成要件,在事實上有充分證據證明事故與所得減少之間的因果關係,在計算上剔除與資本及其他非勞動要素相關之收益,並結合醫療與財務證明加以量化,方能爭取法院支持並獲得合理賠償。   律師回答: 關於...

  • 公害訴訟民事責任如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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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面對日益複雜且規模擴大的環境污染事件,公害受害人的法律救濟途徑不再僅限於民事訴訟,而是結合和解、調解、行政處理、裁決與司法訴訟等多元機制,形成一套相對完整的救濟網絡。而民法第191條之3則作為關鍵制度支撐,使得在事證困難之下,受害人仍有機會主張其權益,實現實質正義,並促使高風險行為人承擔其應負之社會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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