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機車要兩段式左轉?
05 May, 2025
問題摘要:
兩段式左轉是一種「表面安全、實則高風險」的制度,不但壓縮機車族的行動自由,也未真正解決道路衝突問題。若要從制度設計上真正保障用路人安全,應重新檢討待轉制度的適用情境與標誌規劃,並思考更人性化、更依據車流動線分流的替代方案,而不是一味以「安全為由」限制特定族群的移動權。機車兩段式左轉的制度爭議不在於其是否原意良善,而在於執行層面與邏輯前提是否成立,當制度在實際運作中已經產生大量不合理、擁擠與危險的後果,是否該回到「立法目的是否達成」這個問題根源重新審視?唯有兼顧機車實際行駛需求與城市交通安全平衡,才能走出兩段式左轉的窠臼,讓道路使用更公平、更合理。
律師回答:
在台灣,機車騎士面對的交通規則中,「兩段式左轉」堪稱最具爭議性的設計之一,尤其對於普通重型機車以下的騎士而言,這項規定長年來被批評為既不合理也不公平,甚至未必真正達成立法初衷所聲稱的「保障機車安全」。
有關機車須依規定進行二段式左轉,係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第2項規定:「機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轉彎,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應依第一百零二條及下列規定行駛:一、內側車道設有禁行機車標誌或標線者,應依兩段方式進行左轉,不得由內側或其他車道左轉。二、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左轉彎;行駛於左側車道或慢車道者,應以兩段方式進行右轉彎。」。換言之,只要在內側車道有禁行機車之標線字樣,或是遇有設置機車兩段式左轉之標誌,以及在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道路,行駛於右側車道或慢車道之普通重型機車以下機車,須依規定進行二段式左轉。
機車進入交岔路口時應依標誌或標線行駛,若無相關標示,則必須依據道路型態決定是否進行兩段式左轉,例如當內側車道標有禁行機車標線,或在設有「機車兩段式左轉」標誌的路口,以及在設有三快車道以上單行道、騎士行駛於右側車道時,均應進行兩段式左轉。然而,這種一體適用的規定,實際上卻忽視了都市交通的複雜性與機車在道路上所承受的現實處境。
支持者的論點認為,機車直接左轉容易與汽車交錯行駛造成事故,透過「車種分流」的兩段式左轉可以減少路口衝突。然而實務上,機車騎士為了配合兩段式左轉,必須停在右前方的待轉區,這個動作不僅會集中大量機車,導致路口擁堵,也可能讓右轉汽車在轉彎時與等待左轉的機車發生碰撞,反而形成新的風險來源。
事實上,機車待轉區往往設在汽車右轉動線上,這種設計邏輯便出現矛盾:原本是為了避免機車與汽車的交織,卻將兩種車輛強制擠進相同區域,加上搶快、急轉等人為因素,更讓事故風險居高不下。
對此,台灣機車路權促進會等民間團體便曾主張採取「車速、車向分流」的設計原則,讓右轉車靠外、左轉車靠內,機車亦可隨道路情況決定是否直接左轉,透過改善道路設計與標誌配置,讓車輛流線更自然、安全。實務上,不少機車騎士反映,強制兩段式左轉不但浪費時間,還因等待過久或待轉區過小導致騎士擁擠,甚至需佔用斑馬線或人行道,進一步危及行人安全。此外,部分路口雖未設明確標誌或指引,但警察基於主觀認定仍會開單取締機車未待轉,這種執法標準的模糊與落差也加劇了騎士的不滿。
有趣的是,支持兩段式左轉者通常忽略了類似邏輯同樣可以應用在汽車上,例如右轉汽車也常需穿越機車道甚至慢車道,在實務上也會有右轉壓迫機車的現象,若說機車左轉有風險需分流,那汽車右轉是否也該採兩段式呢?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社會普遍仍以汽車為道路設計的主要考量,忽略了台灣是全球機車密度最高的國家之一,城市交通結構與使用者比例早已不同於以汽車為主的國家。
從法律邏輯來看,機車被視為慢車,因此道路規劃時便將其排除於「車主流」之外,然而事實上機車多為工作與通勤工具,其機動性、速度早已不同於腳踏車等傳統慢車,這種以過時分類為基礎的設計顯然無法回應當前交通環境。更荒謬的是,機車若依標誌合法待轉,在人多車多的十字路口中形成待轉群,卻又會被警方以「妨礙交通」為由開罰,使得合法與違規的界線模糊不清,甚至有悖法治精神。
換句話說,
那為了機踏車的安全,汽車也兩段式右轉好了;想當然爾,當然不可能會有這樣的規定,那為什麼選擇限制機車族的行動自由?機車族的時間成本比較低?上面主事者的擔心真的存在?要解決那個擔心,只有兩段式左轉這種方式?兩段式左轉所衍生堵塞路口的交通問題?
-事故-交通違規-兩段式左轉-分岔路口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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