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擋車牌任意行駛,將觸犯那些法規?

23 Jun, 2025

問題摘要:

外送員於行駛中故意遮蔽車牌屬明顯違法行為,依法得受處罰。即使車輛靜止,若屬違規停車者,亦不得因車牌遭遮蔽而免除責任。民眾若發現此類情況,應透過合法手段向警方反映,由警方依法處理,以避免自身涉入法律糾紛。相關規範的存在,並非僅為形式上之行政命令,而係基於道路秩序與公共安全之實質保障,任何人都不應以便利或營業壓力為由,肆意破壞制度。對外送平台業者而言,亦應強化對旗下外送員之交通法治教育,建立內部督察與違規懲處機制,方可促進產業健康發展,並減少外界對外送員群體之負面觀感。整體來說,車牌遮蔽問題既涉及行政罰、民事責任,亦可能衍生刑事風險,從道路管理角度觀之,車牌清晰可辨識不僅是識別身分的法律義務,更是社會秩序的一環,應嚴格執法與教育並重。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針對目前在台灣許多外送員為求搶快接單、縮短送餐時間,衍生出各種違反交通規則的行為,例如闖紅燈、逆向行駛、跨越雙黃線等,更甚者,部分外送員甚至刻意以布條、毛巾等長條狀物品遮蔽車牌,藉以規避遭交通違規檢舉與舉發的風險,引起社會廣泛關注與網路輿論批評,不少民眾質疑外送員是否已成為交通亂象的一環。

 

針對「以物遮蔽車牌」是否構成違法,首先應先釐清車牌的法律意義及其對交通管理制度的功能。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定義,「汽車」包含機車在內,因此雖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條文可能僅明示針對汽車之規定,然依據法規體系整體解釋,機車亦應一體適用汽車相關管理規範。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汽車(含機車)在行駛時,如車牌號碼遭遮蔽而致無法辨識,駕駛人將處新台幣2,400元以上、4,800元以下罰鍰,並可責令改正或換領車牌。

 

故機車行駛中以布條遮住車牌,為違法行為無庸置疑,執勤員警得依法裁罰。蓋車牌作為車輛識別之正式標誌,具備管理與追蹤交通違規及事故責任歸屬之功能,任意遮蔽、塗改、折曲、塗抹反光漆等方式,無論是否意圖逃避責任,均破壞交通管理之秩序與制度基礎,屬於法律所嚴格禁止之行為。惟若機車處於靜止、合法停車狀態,其車牌遭遮蔽者,依現行法規並不構成違法。但若屬違規停車,即使車牌遭遮蔽,亦無法阻卻其違規性質,仍應依法受罰。

 

實務中有不少民眾欲檢舉違停車輛時,發現其車牌被遮蔽,遂試圖移開布條拍照,此時涉及民法與刑法的潛在法律風險。倘民眾在未經車主同意下移動遮蔽物品,若致遮蔽物損壞,恐構成民事侵權,需負損害賠償責任;若情節重大,甚至可能依刑法構成毀損罪,因此在實務操作上,較妥當的作法是撥打110報警,由警察機關依法執行交通稽查任務,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第1項規定,道路交通違規之稽查與處罰係屬警方職權,其可依法移除遮蔽物確認車牌後再行舉發。

 

另有情形是部分車輛之車牌出現掉漆、汙損、字色模糊等狀況,倘若車主放任不理,致使車牌無法辨識,亦屬違規。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第2項規定,牌照污穢而不清洗或遭他物遮蔽者,主管機關得處300元以上600元以下罰鍰,並可命其限期改正、換發車牌,必要時並可禁止車輛行駛。實務上部分駕駛人會以麥克筆或小刷漆自行補色修復車牌,若其補色範圍小且仍能清晰辨識車牌號碼,原則上不會遭執法機關認定為違規,但倘其後再度脫漆、變色,則建議主動向監理站申請換牌,以免在驗車、臨檢時受罰。

-事故-交通違規-遮擋車牌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4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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