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對未成年者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對被告的家長提起民事賠償可以嗎?

18 Mar, 2025

問題摘要:

在涉及未成年人的侵權行為時,受害人無法透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來請求賠償,必須透過民事訴訟來主張損害賠償。如果要向未成年人的家長求償,則須確認該未成年人是否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並進一步判斷其法定代理人是否已經盡到監督責任。如果家長未妥善監督未成年人,則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家長求償,要求家長承擔賠償責任,或與子女共同負擔連帶賠償責任。若家長已盡監督責任,則可以免責,但法院仍可公平原則,酌情判決未成年人或其家長支付部分賠償金。為確保賠償協議的執行,建議受害人與對方簽訂書面協議,甚至透過公證程序,以確保賠償金能夠順利支付,避免後續爭議。這些法律原則不僅保護受害人權益,也對家長在子女監督責任上提出更高的法律要求,確保未成年人不會因監護人的疏忽而對他人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律師回答:

刑事訴訟法第487條的規定,附帶民事訴訟僅能在刑事訴訟程序中進行,不包括少年事件程序。因此,如果被告是年滿12歲但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就不能透過刑事程序進行附帶民事賠償,而必須另外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賠償。這表示,在少年刑事案件中,受害人若希望獲得損害賠償,無法依附帶民事訴訟方式處理,而是需要透過獨立的民事訴訟程序來主張權利。
 
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規定,所稱的「少年」是指年滿12歲但未滿18歲的未成年人。這一條款明確界定少年在法律上的年齡範圍,適用於涉及少年犯罪或偏差行為的相關法律規範。少年事件處理法旨在透過專業的司法程序與保護措施,使少年能夠得到適當的矯正與教育,而非僅僅以刑罰方式懲罰其行為。
 
在司法程序中,少年案件通常由少年法院負責審理,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規定,如果少年法院在調查後認為,若由其他具有管轄權的少年法院處理該案件,將能夠使少年獲得更適當的保護,則可以透過裁定將案件移送至該管法院。此移送決定是基於少年最佳利益的考量,而非單純的司法轄區劃分。一旦案件被移送,接受移送的法院便必須承擔審理責任,不得再行將案件轉送至其他法院,以確保審理的穩定性與少年保護措施的連續性。
 
這樣的制度設計主要基於兩個考量:第一,確保少年案件的處理能夠最符合少年自身的需求,例如某些法院可能擁有更完善的輔導資源或更適合少年矯治的措施,因此將案件移送至該法院有助於少年更好地接受教育與改正行為;第二,防止法院之間相互推諉案件,確保案件能夠及時、公正地審理,避免程序上的拖延影響少年的未來。
 
此外,少年事件的審理方式與成人刑事案件不同,少年法院的處理原則強調「保護優先」,因此在審理過程中,除考量少年的行為是否違法,還會評估少年本身的家庭狀況、成長背景、心理狀態以及行為動機等因素。法院可能會採取教育、矯治、社會服務或其他替代性處分,而非直接判處刑罰,目的在於幫助少年改正錯誤,避免未來再次觸法。
 
然而,若要向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請求賠償,首先必須確認該未成年人是否已構成民法上的侵權行為。侵權行為通常包括故意或過失所導致的損害,如竊盜、毀損財物、傷害他人等。若確認未成年人確實構成侵權行為,則進一步要判斷該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是否有妥善履行監督責任。如果家長未盡到監督職責,導致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權益,則家長應依法負擔連帶賠償責任。此時,受害人可以直接向家長求償,要求其單獨賠償,或要求家長與未成年人共同負連帶責任。
 
反之,若家長能夠證明其已盡到監督義務,則受害人就無法直接向家長求償。監督義務的判斷標準通常包括:家長是否有適當教導子女法律觀念、是否對子女的行為進行合理規範、是否在事發時對子女的行為進行適當管理等。若家長確實已經盡到監督義務,則依法可免除其責任。然而,法律同時考量受害人的公平權益,因此即使家長免除監督責任,受害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聲請,請求法官雙方的經濟狀況,裁定未成年人或其家長應支付全部或部分賠償款項,以確保受害人能夠獲得合理的損害賠償。
 
如果雙方願意和解,則可以協商賠償金額,並確定賠償的支付方式。例如,受害人與對方家長可以約定透過銀行轉帳、現金支付,或者透過法院的調解機制來支付賠償款項。但為避免日後發生爭議,建議雙方應簽訂書面協議,清楚記載賠償金額、支付方式及時間等細節。若能在公證人面前簽訂公證書,則該協議將具有更強的法律效力,能確保日後發生糾紛時,能夠作為具法律約束力的證據,避免後續的爭執。
 
值得注意的是,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責任歸屬,若未成年人具有識別能力,且已經構成侵權行為,則其法定代理人無法主張免責,應與未成年人共同對受害人負連帶賠償責任。在該案例中,上訴人的16歲兒子甲侵占被害人的款項,由於甲已具備識別能力,且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無法證明已盡到監督責任,因此法院判決該家長與其子女共同負擔賠償責任。這項判決進一步強調家長在監督未成年子女行為時應承擔的法律義務,並且提醒家長,若未能妥善履行監督職責,可能將與子女共同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事故-事故民事責任-法定代理人侵權責任

(相關法條=民法第187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2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15條)

瀏覽次數:5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