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是左轉車或迴轉車的錯?

04 Feb, 2019

問題摘要:

道路安全原則確實強調了駕駛人在道路上應該遵守的行為準則,以及他們對交通狀況的應有認識和反應。左轉車或迴轉車在道路交通中確實有更大的責任,因為他們需要穿越其他車輛的行進路線。這就要求他們應當更加小心謹慎,確保自己的行動不會對其他車輛造成威脅或阻礙。至於超速和注意力不集中等因素,這些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常見原因之一。超速不僅增加了事故發生的概率,也會使事故後果變得更加嚴重。同樣地,注意力不集中、分心或疲勞駕駛都會影響駕駛者對路況的判斷和反應時間,進而增加事故的風險。在交通安全方面,防禦性駕駛的概念非常重要。這意味著駕駛者不僅要注意自己的行車行為,還要預測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可能行動,並提前做出反應。這樣的駕駛方式可以大大減少事故的發生概率,保護自己和其他人的生命安全。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實務確實通常是這樣,畢竟,對於直行車而論,左轉車或迴轉車是直接阻擋正常行進的車輛,所以通常確實是左轉車或迴轉車未注意直行車導致車禍,值得注意是,交通事故雖多以一方違反交通規則之路權規定,如左轉車或迴轉車未禮讓直行車。

 

另一方之「未注意車前狀況」或「超速」之問題亦係值得研究,畢竟,駕駛人容易忽略道路上瞬息萬變的狀況,駕駛人容易超速,分心、閃神或疏於辨識即將發生的道路危險,而導致提高了肇事的風險,因此,亦是事故發生原因之一。

 

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第1項訂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下列規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第1項: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未劃設車道線、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時速不得超過三十公里。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之準備。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第3項: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並行之間隔,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不得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第7款規定:「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第5款規定:汽車迴車前,應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手勢,看清無來往車輛,並注意行人通過,始得迴轉。

 

首先,從法律角度,轉彎車(包括左轉和迴轉)確實有義務讓直行車先行,這是基於他們更容易影響到其他車道的交通流動。

 

然而,直行車也不能完全忽視自身的行駛狀態,例如是否超速或未充分注意前方狀況。超速行駛尤其在視線不佳或路面條件差的情況下,極大增加了事故的發生概率,因為即使是輕微的判斷失誤也可能因反應時間和距離的不足而導致無法避免的碰撞。

 

此外,煞車距離和反應時間的科學計算是交通安全訓練和公眾教育中的重要內容。駕駛者應當了解在不同速度下,他們的車輛需要多長的距離才能安全停下來,並在此基礎上做出更合理的行駛決策。

 

在交通肇責因素之研判,除了路權外,關於車輛煞車的過程也是應該加以研究,我們知道車輛並不是發現危險就能立即煞車或閃避,從眼睛在路上發現危險,身體做出反應用力踩下煞車踏板,至輪胎開始產生煞停的作用(抓地)力,到確實停下來,實際上是需要耗費好幾秒的,絕非發現危險只要立即煞車就能閃避或停下來。

 

經研究顯示,一般駕駛人煞車反應時間(含觸發、感知、判斷、鬆開油門、煞車、開始有效煞車)約為1.6秒,以此換算,在時速40公里,煞停距離需要17.6公尺,時速50公里需要22.4公尺,時速60公里需要27.2公尺。據此,至少需17.6公尺之前就已經認知並發動規避措施,就知道為何駕駛人會難以抗拒的碰在一起,所以應有明確的認知,煞車的反應時間與距離是有限制。

 

因此,固然就路權而論, 左轉車或迴轉車未禮讓直行車究責因素較大,但若能證明對方與自己的距離已超過合理之煞停距離之情況下,亦可能證明自己過失較小甚或無過失之可能性,但值得注意,基本超過合理合理之煞停距離,仍然發生車禍,雖然不見得沒有,但絕對是少見的,所以才說,通常沒有明顯的證據下,左轉車或迴轉車大多數情況都是主因。

 

當然就風險預防的觀點而論,駕駛人建立防禦駕駛的觀念之是相當重要的,駕駛人在道路上能夠清楚的分辨什麼情況容易導致肇事,提前預測前方動態,提前做出反應,減少危害發生時反應不及的情況,如路口如果發現左右兩側的視線被建築物或停車的車輛擋住視線,請務必「先減速」或「停於路口之前」,待安全無虞時再通過,而預測有危險時,請先減速並將腳持續保持在煞車踏板上,以縮短煞車的反應時間與距離,提高自己的反應能力,降低肇事風險。

 

建立防禦駕駛的概念,特別是在視線不佳或交通複雜的環境中進行必要的速度調整,是非常實用的建議。這不僅可以減少個人的事故風險,也有助於提高整個道路系統的安全性。

 

總之,遵守交通法規、尊重道路使用者的權利、注意自己的行車行為、並建立防禦性駕駛的觀念是保障道路安全的關鍵。這些行為準則和原則的遵守將有助於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保護每一位道路使用者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6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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