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或其他事故求償,應完整提出求償文件
問題摘要:
被害人可以根據其所遭受的實際損失向對方請求賠償,無論是身體損害還是財產損害。身體損害包括各種醫療費用、無法工作的損失、看護費用以及精神慰撫金等,而財產損害通常指的是汽車修理費用或其他財物損失。在實務上,被害人應當妥善保存相關的證據,例如醫療費用單據、診斷報告、看護費用等,以供法院判定賠償金額的合理性。此外,汽車修理費用的計算需要考慮折舊因素,而法院也可能會要求加害人賠償汽車價值的貶值部分。總的來說,法律賦予了受害人在意外事故中獲得合理賠償的權利,但是在實務上,需要充分準備相關的證據以確保賠償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常見案情,如在開車途中,遭對向車越過雙黃線超車導致車禍或其他事故, 被害人頭部嚴重腦震盪、手腳嚴重骨折,4年的汽車,原價80萬元,修理費預估40萬多,修好也沒原本的好開,而經濟價值亦可能嚴重減損,可能要換部新的,一般解決方式如,民事部分,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增加生活上之需要者,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民法第184條、第193條、第195條及同法第196條分有訂有明文規定。
因此就法律上,意外事故受害人所有損害在法律上皆依據請求賠償。無論身體受傷或是車子受損,被害人即可依據請求對方賠償。「人身損害」包括醫藥費、無法工作的勞動損失、看護費、精神慰撫金等;而「財產損害」通常是指汽車(或機車)的修理費,或其他財物的損失。因此,被害人所受之「實際損失」皆能賠償,超過部分不得請求。
費用損失(支出)單據
受害人實際上所有損害皆得獲得賠償,實務上端視其是否足以提出相關事證,如損害單據、診斷證明書之類,此時妥善留存就醫、計程車資、看護、喪葬…等相關費用支出單據,並搜集醫院就診記錄等傷勢的相關證明單據,並供法院判認休養費用及看護費用之相關單據。
醫療報告和證據收集
立即就醫,確保及時就醫並獲得完整的醫療報告,這將作為法律索賠的重要證據。
保留所有與治療相關的收據和記錄,包括但不限於看護費和交通費。
法律上在判斷究竟看護費與事故間有無因果關係,常常會倚賴診斷證明書上有無記載「需專人照護」或類似之字樣作為認定標準。只要是診斷證明書上有如此記載的情形,那麼不論實際上是真的有請看護來照顧,還是由親友來協助,這筆費用都是可以求償的。
薪資損失及勞動能力減損
如果因為車禍而導致需要請假就醫或住院,那這時候就要提出薪資證明及請假證明,表示確實因為車禍而有薪資損失。但請假跑調解或跑法院,則通常不會被認定有因果關係。
依照民法第193條第1項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需要時,應負損害車禍賠償責任。因此,如果一場車禍嚴重到會讓一個人的勞動能力減損或喪失的話,短少的部分也可以求償喔,但重點是醫生必須明確於診斷證明書記載失程的程度。
車輛損壞評估-車輛修理的詳細報價報告(折舊和經濟損失)
如果車輛的修理成本非常高,接近或超過車輛的市場價值,則可以考慮尋求車輛的全額價值賠償。法院通常會考慮到車輛因事故導致的折舊和市場價值下降,在計算賠償金時會加入這一部分。至於,汽車之實際修理費用單據開立,汽車之損害雖必須算入折舊,另法院亦命加害人賠償經濟上貶價部分金錢。
精神撫慰金
這是非常主觀的認定。但根據目前實務上所判賠的金額,通常都不會太高。
建議聘請律師來協助處理整個賠償流程,尤其是在評估損害、提出索賠和進行法律程序方面。最後,維護所有事故相關的文檔和證據,這將有助於在法庭上支持你的索賠。每個案件的具體賠償金額和損害賠償方式可能因情況而異,因此專業法律意見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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