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要應有相關資料為何?

01 Dec, 2016

問題摘要:

處理交通事故應確保在事故發生後能夠妥善處理,並確保自己的權益。特別是留在現場、保全證據、及時通知保險公司等步驟,對於後續的法律程序和保險理賠都至關重要。提供的文件和證明也是確保理賠順利進行的關鍵,尤其是在解決責任歸屬上。

律師回答: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地方,以及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上,進行交通活動的人員,因違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道路交通事故的要素有:(1)機動車,是基本要素,包括機動車和非機動車;(2)人,是主體要素,是該法律關係的責任主體、行為主體和權利主體要素,包括機動車保有人、機動車駕駛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和乘車人;(3)道路,是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重要概念,是成立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基本要素之一;(4)交通,是指機動車、非機動車以及行人在道路上往來通達,實現交往溝通目的的社會活動;(5)事故,道路交通事故作為事件,是構成道路交通事故責任的事實要素;(6)責任,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中的責任屬於侵權損害賠償責任。

 

當事人聯絡資料保全:

收集和確認涉事雙方的姓名、聯絡方式和身份證件,這對後續的法律程序和保險理賠非常重要。

 

勿隨意離開事故現場:

在警方到達並完成事故調查前,除非緊急情況需要醫療援助,否則所有當事人應留在現場。

 

蒐集相關文件和證明:

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車禍現場圖、初步分析研判表等文件都是處理事故和理賠的基礎。這些文件提供事故的基本信息和初步的事故原因分析。

 

保險公司的通知和協助:

事故發生後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會派遣專員現場協助處理事故後續,如必要也會涉及到後續的保險理賠。

 

爭議解決和鑑定程序:

如對初步事故研判結果有異議,可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釐清責任歸屬。這一步是解決事故責任爭議的關鍵。

 

法律和保險理賠:

確保所有醫療證明、驗傷單和車輛維修費用評估等文件齊全,以便於保險理賠和可能的法律訴訟。

 

車禍發生後,現場處理要注意事項有三:

1、事故現場事證保全。

2、當事人聯絡資料保全(包括姓名、電話及身份證字號要正確,可以對一下對方的身份證件確定資料)

3、除非作完上開2點後,否則絕不離開現場。

(要先去就診,可以請警方或找人幫忙)

 

車禍相關資料:

(1)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內含車禍發生的時間、地點、當事人姓名、車牌號碼、(當事人雙方的連絡電話)。

(2)車禍現場圖或現場相片

車禍事故處理完畢的7天後到交通隊閱覽或提出申請。

若是委託他人處理,需攜帶:

《委託書》:格式不拘,但須表明委託意旨、委託事由,簽名並加註日期。

《當事人身分證正本》

《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3)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事故30天後,當事人向交通隊提出申請,但本表通常會註記「不得作為訴訟或其他證明用途」。「初判表」通常會顯示並記載肇事原因,惟當以不明確文字記載時,在個案中不一定有辦法作為釐清責任歸屬之依據,警政署曾經想要修正將初判表僅記載具體明確的違規事實,不涉肇因歸屬,而將肇事因素之分析交由專業第三方之鑑定單位認定,惟因保險公司認為將減低理賠速度,經反彈後警政署仍維持舊有初判表格式。

 

特別要說明的是,若對於「初判表認定」之肇因歸屬不服,則得另向各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以釐清責任歸屬。又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及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等文件,均為申請保險出險或理賠之重要文件。

 

為使汽車交通事故所致傷害或死亡之受害人,迅速獲得基本保障,法規強制要求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車禍發生後亦建議應即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契約中一般另約定事故發生五日內以書面通知),由保險公司派員協助處理,如有投保任意第三人責任險等保險亦同,並應於時限內提出理賠申請書。

(4)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結果

若雙方對於肇事責任歸屬有爭議,應申請鑑定,費用3000元。

(5)驗傷單或診斷證明書等基本事證資料:

-體傷:

車禍當時的驗傷單、診斷證明

-車損:車輛維修花費評估

 

-事故-車禍-處理-鑑定-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9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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