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被害人與提告權益
問題摘要:
車禍案件處理指南,對於刑事告訴與民事索賠的程序和注意事項進行了清晰的解釋。以下是對你提供的內容的摘要和補充:刑事告訴是向司法機關提出犯罪事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而民事索賠則是要求對方賠償損失,這兩者可以獨立進行。刑事告訴的期限是從被害人知悉犯罪事實的時候開始計算,並非固定從事故發生日期算起。告訴期限通常為6個月,但在特定情況下可能會延後計算。調解委員會在解決車禍案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成功的調解可以避免進一步的法律訴訟,但失敗的調解將導致案件轉交給檢察官進行刑事偵查。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在車禍糾紛處理,現代人基本上沒有不知道可以提出刑事過失傷害告訴,一般人也都知道祇要車禍受傷,在法律上肇事方就有可能成立過失傷害罪嫌。所以大多數重要車禍案件,都是刑事與民事一起告,是正常的!
刑事告訴與民事索賠
刑事告訴:
刑事訴訟中的告訴主要是由被害人或其有權代理人向司法機關提出犯罪事實,要求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這涉及過失傷害罪的追訴,其中告訴乃論之罪的告訴期限是6個月。
民事索賠:
在民事訴訟中,被害人或其家屬可以向肇事者索賠損失,包括醫療費用、精神損害賠償等。民事訴訟可以獨立於刑事訴訟進行,並且不受刑事告訴的時效限制。
刑事告訴期限的計算
告訴期限通常從被害人知悉肇事者和犯罪事實的時候開始計算,而非僅僅從事故發生的日期。這意味著如果被害人在事故發生後一段時間內才意識到損害的嚴重性或者肇事者的身份,告訴期限可能會相應延後。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但條文並沒有提及「非告訴乃論罪」,因此即便知悉犯人後超過六個月,還是可以對犯下非告訴乃論罪的行為人提起告訴。而所謂知悉犯人,最高法院71年度台上字第6590號判決曾經表示:按告訴乃論罪之本質,乃是否請求偵查機關追訴犯人,尊重犯罪被害人之決定,故為公訴提起之條件,而因之其可否追訴悉繫諸於個人之意思,為免不安定狀態繼續,是刑事訴訟法設有告訴期間6個月之規定,逾此期限,其告訴權即行消滅,以免懸而未定。故而此應為告訴期間6 個月之起算,以犯罪被害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開始,只要告訴人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開始即可,無需確知犯人之真實姓名,告訴人如已確知犯人之犯罪行為,告訴權時效即應開始起算。
所謂告訴,係指犯罪之被害人或其他有告訴權之人向偵查犯罪之機關(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申告犯罪事實,並請求追訴之意思表示。故告訴權人除應向偵查機關申告犯罪之事實外,並須表示其希望追訴之意思為必要,若未表示其追訴之意思,尚不得認為追訴條件業已具備(最高法院78年度台上字第3554號裁判要旨參照)。告訴之主體為有權提出告訴之人,有告訴權之人向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官申告他人之犯罪事實,請求究辦之人,即為告訴人,如法律上雖認其有告訴權,而其人並未依法告訴者,則僅係告訴權人,而非告訴人。
以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乃論期間是6個月,通常是自車禍發生日起算。通常祇有少數被害人不願意提出刑事過傷害告訴,通常是損害微小,或雙方在車禍過程都有過失,自己先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對自己都沒好處,而對方沒提告,自己也就不提告。甚至是車禍的肇事原因在自己是主因,或是大部分原因都在自己,自己先提告祇是逼對方提告,甚或提告後也可能遭檢察官以不起訴處分結案,為了保持模糊而與對方協商,因此不提告。
因此,有人受傷亡的車禍,提出刑事告訴,基本上是必定。至於,比較可惜的是,錯過提告過失傷害告訴的期限這種情況,部分有可能是被害人因車禍受傷尚未痊癒,以為可等傷勢穩定後再提告也不遲,但結果錯失了告訴期限;少數人則可能是因雙方一直都在進行協商而把時間給拖延了。
調解過程的角色
調解過程:
在台灣,很多車禍案件首先會嘗試通過調解來解決,這通常涉及地方調解委員會。如果調解成功,可以避免進一步的法律訴訟。根據法律規定,一旦進行調解,即視為已經進行了刑事告訴。
調解不成時的後續:
如果調解不成功,調解委員會會將案件移送至相關的檢察官進行刑事偵查。
以過失傷害的刑事告訴乃論期間是6個月,通常是自車禍發生日起算。值得注意是鄉鎮市調解條例第31條規定:「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由有告訴權之人聲請調解者,經調解不成立時,鄉、鎮、市公所依其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檢察官偵查,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處理最多的刑事案件,就是車禍事件。調解會受理車禍事件的案源,大多來自當事人自行提出聲請,也有來自警察機關或地檢署檢察官的轉介,被害人可能將聲請調解時視為提出刑事告訴,此點值得注意!
為了不錯過告訴期限,建議車禍受害人在事故發生後及時提出告訴,特別是在傷勢嚴重或對肇事方有明確指證的情況下。
由於車禍案件可能涉及複雜的法律問題和證據收集,尋求專業律師的建議是非常必要的。律師可以幫助確定最佳的法律路徑,無論是刑事告訴還是民事索賠。
車禍案件的處理不僅需要法律知識,還需要對當地法律實務的熟悉。合理運用調解和法律訴訟的手段,可以有效地保護受害者的權益,同時適當解決糾紛。
另外,被害人無法確定肇事者是誰,尤其,在公共危險涉及肇事逃逸的情形時,有時被害人在車禍發生的第一時間,並不知道誰是肇事者?因此沒有提出刑事告訴,告訴權應以知悉犯罪事實即可,所以建議還是提告較能保障權益!
通常車禍發生過程明確,自己報警處理就好了,但是事故發生較為有爭議,可以諮詢律師後,搜集相關事證後再行提告,對於自己權益保護較為周到!
建議受害人及時提出刑事告訴,以確保不會錯過告訴期限。此外,尋求專業律師的建議並搜集相關證據是保障權益的有效途徑。若受害人無法確定肇事者身份,仍建議提出告訴以保障權益。車禍案件可能牽涉到複雜的法律程序和證據收集,因此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是非常必要的。
-事故-車禍-處理-刑事程序-
瀏覽次數:3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