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失傷害已經超過六個月,該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刑事部分已經逾期不起訴,可以考慮民事訴訟來追求損害賠償。民事上的醫療過失要求可能比刑事訴訟更容易達成,因為它通常基於專業標準和醫療護理中的注意義務。你可以考慮尋求法律諮詢,請一位律師協助評估你的案件,並幫助你決定最適合的行動方向。
律師回答:
如孕後肚皮鬆垮,診所進行美容整形手術,醫生手術失敗,告醫生過失傷害,檢察官以超過六個月告訴期間,作成不起訴處分,請問該怎麼辦?如果刑事告訴已經因超過六個月的告訴期限而被檢察官作成不起訴處分,可以考慮以下幾個步驟來進一步處理此事:
醫療糾紛,實務上甚為常見,往往同時牽涉到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依據刑法第284條規定,構成過失傷害罪,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如果造成病患受重傷,則構成過失傷害致重傷罪,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醫療行為不當造成病患死亡,依據刑法第276條規定,構成過失致死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萬元以下罰金。告訴期為事發起6個月內要進行提告。通常醫院會想辦法拖過這段醫療疏失追溯期,以規避責任,民眾務必留意醫療糾紛時效性問題,多留意醫療糾紛申訴期限!
就刑事責任而言,有告訴期限之限制即是醫生是否構成過失傷害(刑法第287條),須就個案具體情形判斷醫生的醫療行為是否有過失,換言之,醫生進行手術有沒有違反一般理智而謹慎之人所應有的注意,個人有沒有違反進行該美容整形手術所應做到的注意及對造成過失傷害的事實有無預見可能性。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第1項的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所以原則上醫療糾紛造成的傷害案件,應該在病人知悉被告(醫師)是誰的時候起算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刑事犯罪的追訴,可以區分為「告訴乃論」及「非告訴乃論」之罪,而「告訴乃論」顧名思義,就是要提出告訴後,才能符合訴追的條件,換句話說,在「告訴乃論」的罪名中,如傷害(被人故意打傷)、過失傷害(被人不小心給弄傷了,最常出現在車禍案件中)、公然侮辱(被人罵三字經)等案件,若沒有人提出告訴,即使犯罪的人罪證明確,檢察官也無法起訴這個人。
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性質,所以法律規定須在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提起告訴(刑事訴訟法第237條),逾期才提起檢察官只能作成不起訴處分。在
醫療過失的刑事告訴期間問題上,告訴期間並不僅僅是從傷害發生之日起算。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的規定,告訴乃論之罪的告訴期間應從「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這意味著,告訴期間從病患或受害者確切知道是哪位醫生或醫療人員對其造成傷害的時間點開始計算。
重新評估刑事告訴可能
即使刑事告訴是否已經超過期限,由於在法院實務上,「知悉犯人之時起」係指明確知道誰是犯罪行為人而言,如果只是一開始有所懷疑,但沒有確實證據之情況下,告訴期間則不會開始起算。如在「車禍」的「過失傷害」案件中,常會誤以為這種案件都是從案發開始的那一天起算6個月的告訴期間,但有時候因為肇事者不明,或是被害人受傷昏迷不醒而無法提出告訴,而案發後經警方依據事故現場的採證,才會發現肇事者是誰,或是被害人過了一個月的醫治才醒過來,則這個時候,告訴期間應當是由被害人實際知道誰是真正肇事者或是醒來後,知道誰是肇事者那時起才起算,而其他的告訴乃論的犯罪也是一樣,都是要從明確知道誰是行為人的那一天起,才開始計算告訴期間。
其中醫療過失的刑事告訴期間,是否即以傷害發生之日起算嗎?當然不見的,在醫療過失的案例中,特別是那些手術後可能出現的慢性問題或逐漸顯現的後遺症,病患可能需要一段時間才能確定傷害的原因或責任方。例如,如果一位病患在手術後幾個月才意識到手術可能導致了某種持續的健康問題,並經由進一步的醫療評估確認是由於手術過程中的某個具體過失造成,則告訴期間應從病患知悉該信息的日期開始。
因此,重要的是要確定病患何時確切知道:
醫療行為本身可能涉嫌過失。
具體哪位醫療人員負有責任。
由於醫療糾紛往往涉及複雜的醫學判斷和證據收集,建議病患在發現可能的醫療過失後,及時諮詢律師和進行必要的醫學評估,以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並符合相關的法律時效要求。如果您有類似的法律需求或疑問,請及時尋求專業法律幫助。
在醫療過失案件中,刑事告訴期間的起算通常是從病人確實知悉可能存在醫療過失的時間點開始,而不一定是從傷害或手術的發生日起算。這意味著,如果病人在手術後的某個時間點才發現可能由於醫療過失導致的後果,這個時間點才是告訴期間的起始。因此,患者在醒來或意識到醫療問題後才開始計算六個月的告訴期限。
此外,您提的情形在實踐中相當關鍵,因為許多病人可能在手術後一段時間內不會立即意識到醫療過失,特別是在需要專業醫學知識才能識別的情況下。這種延遲意識到醫療錯誤的現象使得訴訟時效的計算顯得尤為重要。
在許多法律系統中,對於患者在醫療過程中是否能做出知情同意,有非常嚴格的規定。這包括對患者進行充分的告知,使其明白手術的風險和可能的副作用,這是衡量醫療過失的重要標準之一。
民事賠償訴訟:
由於刑事告訴的超期不影響民事訴訟的進行,您仍可以對醫生或診所提起民事訴訟,要求賠償因手術失敗所造成的損失。在民事訴訟中,您需要證明醫生的過失(如未達到專業標準、未妥善解釋手術風險等)直接導致了您的損害。
至於民事責任方面,倘若醫生未盡醫療上應盡的注意義務,侵害病人的權利時,應負醫療過失的侵權責任(或契約責任),其基本案例類型,如診斷錯誤、延誤治療、治療不當、注射不當、消毒不良等。近年來一般認為醫生有說明或告知義務,也就是說在手術前應對病患或其家屬說明手術原因,手術成功率或可能發生之併發症及危險,在其同意下,始得為之。
在民事訴訟中,可能需要醫療專家的意見來支持您的案件,證明醫生的行為未達到行業標準。專家的證詞將對證明醫生的過失責任至關重要。而且實務上須送專業醫療機構作鑑定,認定上甚為繁複且常須一段很長的時間。故本案例民事上醫生是否有醫療過失仍應就個案具體情形作判斷,非可一概而論,雖然刑事部分已逾告訴期間,但民事部分情情仍可向診所及醫生請求侵權行為的損害賠償。
建議您諮詢專業的醫療糾紛律師,他們可以提供具體的法律建議和代表您進行法律行動。專業律師能夠評估案件的所有可能性,包括刑事和民事的路徑,並協助您準備必要的證據和文件。在訴訟過程中,也可以考慮與對方進行和解談判。有時候,和解可能比繼續訴訟更能確保您獲得適當的賠償,且過程更為迅速和保密。請記得,每一步驟在實施前都應該仔細評估所有法律後果,並由專業律師指導。這樣做可以增加您獲得公正處理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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