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09 Jan, 2025

問題摘要:

外國人在台灣是否能夠根據國家賠償法第15條進行賠償申請的問題。外國人只有在符合特定條件下才能夠享有國家賠償的權利,其中包括是否有相應的國際條約以及外國人在其本國是否也享有相同的權利。如果這些條件都得到滿足,外國人才有可能根據國家賠償法在台灣申請賠償。

 

律師回答:

我的國際學生朋友因為道路不平跌倒,請問他是否能夠申請國家賠償?

依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定,外國人有機會適用國家賠償法請求國賠。

 

外國人是否能申請國家賠償不可一概而論。由於國家賠償法第15條是採取相互保證主義,也就是必須依照條約或被害的外國人本國法令或慣例,我國人可以在該國與該國人同樣享有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時,該外國人才可適用本法。反之,如該國並無國家賠償的法令,或雖有國家賠償的法令而不適用於我中華民國人,則該外國人即不能適用本法請求國家賠償。國家賠償法第15條:「本法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以依條約或其本國法令或慣例,中華民國人得在該國與該國人享受同等權利者為限,適用之。」換言之,外國人在我國提出國家賠償請求,需符合其本國或條約中賦予中華民國國民相應權利的互惠原則。

 

在實務操作中,國家賠償案件,於外國人為被害人時,有該外國人本國之法令或慣例為法

院或賠償義務機關所不知者,該外國人固有舉證責任,但法院或賠償義務機關亦得依職權調查

 

當涉及外國人為被害人的國家賠償事件時,若該外國人本國的相關法令或慣例為法院或賠償義務機關所不知悉,則依法律解釋,該外國人具有舉證責任。然而,為保障程序公平與實現實質正義,法院或賠償義務機關亦得依職權調查相關資料。法務部於民國109年1月15日所作的法律決字第10900008390號函的意見。針對本案,經查後未發現肯亞國內有相關的國家賠償法規或其他資料,因此建議案件承辦機關採取以下措施:第一,請外交部協助蒐集肯亞有關的法令或慣例資料,以確認是否存在互惠原則;第二,責由提出國家賠償請求的肯亞籍人士自行提供其本國相關法規資料,以供核實。(法務部113年8月27日以法律字第11303511370號函)

 

依據《國家賠償法》第15條規範,外國人在我國請求國家賠償時,須符合法律上的互惠原則,而這一原則的確立需透過相關法令或慣例的佐證。若涉案外國人無法提供其本國相關法規,且我國相關機關亦未能獲得該國的資料,則可能無法確認其是否符合互惠原則,而導致國家賠償的適用受限。

 

在處理外國人為被害人的國家賠償案件時,應秉持程序公平與職權調查的精神,確保相關資料的取得及適用準確性。同時,對於未能提供充分法令或慣例資料的外國請求權人,機關亦應告知其舉證義務,並適時協助蒐集資料,以促進案件的妥善解決。

 

總結而言,此在我國適用《國家賠償法》第15條的疑義,強調互惠原則的核心地位,並明確指出資料取得的責任分工與操作方法。該函的內容不僅為案件處理提供具體指引,也彰顯國家賠償程序在涉外案件中追求公平與正義的價值。

 

-事故-國賠-國家賠償責任-涉外國賠-外國人國賠-

 

(相關法條=國家賠償法第1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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