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事故事件案件的刑事告訴如何進行?
問題摘要:
事故涉及人傷或人死時的刑事責任,將事故所生結果分為物損和對於車損,因刑法不處罰過失毀損行為,一般不會有刑責。但對於人傷或人死,涉及過失傷害罪或過失重傷罪,屬於告訴乃論之罪,需要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告訴,才會受到司法追究。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除了常見的車禍,其他事故,諸如火災、醫療事故、職業災害事故究竟應如何進行刑事告訴?確保在告訴期間內提出告訴並搜集相關事證是維護權益的關鍵。
當事故發生時,尤其是涉及火災、醫療事故或職業災害等情況,如何進行刑事告訴成為受害者爭取權益的關鍵。針對交通事故引發的法律責任,特別是涉及「人傷」或「人死」時,刑事責任的追究顯得尤為重要。在複雜案件中尋求專業律師協助,確保告訴狀及蒐證程序符合法律規定。同時,應備份所有證據資料,以免因遺失影響案件進展。
若僅是「物損」,屬於不幸中的大幸,因為刑法並不處罰過失毀損行為,因此肇事者毋須面臨毀損罪的刑責。但一旦涉及「人傷」或「人死」,情況變得複雜,因為刑法處罰過失傷害及過失致死的行為,此時需同時考慮賠償責任與刑事責任。
關於「告訴乃論之罪」,刑法對某些罪名採取較輕的態度,認為若當事人不希望追究,司法機關不必介入。這些罪名需要由被害人或其有權提出告訴的親屬申告犯罪,才能進行追訴。
過失傷害罪及過失重傷罪。刑法第284條明確規定,因過失傷害他人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則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不論傷勢輕重,司法介入的前提是被害人提出告訴。至於,過失致死則非告訴乃論之罪,然而,除非事證非常明確,否則仍由被害人(告訴人)主動積極處理之必要。
提出告訴的人可包括被害人、其配偶以及法定代理人。例如,19歲的小強雖未成年但已婚,若因車禍受傷,他本人、其太太或父母均可依法提出告訴。告訴的程序需要符合一定的形式,被害人可撰寫刑事告訴狀提交警局或地檢署,或直接在這些機構製作筆錄表達告訴意願。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六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刑事訴訟法第237條,告訴乃論之罪需在「知悉犯人之時」起算的六個月內提出告訴。若超過期限,即使事實成立,告訴也不具法律效力。例如,若1月1日小強與小華發生車禍,直到9月1日才提出告訴,已超過法定期間,此時提告將不被受理。
刑法針對某些罪名,認為並不是嚴重的犯罪,如果當事人不願意勞師動眾的利用司法資源處理,那麼司法也就沒有必要介入,如是就將某些罪名設計成「告訴乃論之罪」(簡稱告論罪),必須要「提出告訴」「才會」「論處」;相對來說,當犯罪嚴重到一個程度,刑法認為不管當事人想不想追究,司法仍然要介入到底,這就是「非告訴乃論之罪」(簡稱非告論罪),或稱之為「公訴罪」。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就是被歸類為告訴乃論之罪,本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不管你今天不小心造成別人受到傷害,不管是重傷還是輕傷,都必須要提出告訴,司法才會介入到底。
在某些情況下,提出告訴後,當事人可以撤回告訴,但須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完成撤回手續,否則將失去撤回權利。在偵查階段撤回告訴,檢察官可作出不起訴處分;若撤回發生在起訴後且一審辯論尚未結束,法院則會作出不受理判決,案件至此終結。然而,若撤回發生於第二審,雖然法律已不允許撤回,但法院可能因和解情況在量刑上給予緩刑。
當事故涉及其他類型,如火災、醫療事故或職業災害,刑事告訴的流程與上述類似。關鍵在於確保告訴內容完整、符合法定期限以及有效提交。同時,針對不同情境可能涉及的法律條文,如醫療疏失或工作場所不當管理,需依據相關法規進行準確指控。無論是交通事故還是其他意外,尋求專業法律協助能有效保障自身權益,並在訴訟中爭取有利結果。
如何提出告訴?
但無論哪種類型的事故,重點均在於明確責任主體、蒐集關鍵證據並遵循告訴期間的程序規定,確保合法權益。
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42條的規定,被害人可以撰寫一份刑事告訴狀給警局或地檢署,也可以直接到警局或是地檢署製作筆錄提出告訴,不論採取何種方式,都要明確記載提出告訴的意思。依據刑事訴訟法第237條,告訴乃論之罪必須要在「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提出告訴,這是很重要的程序要求,超過一天、一分、一秒,提出告訴就會變成不合法。
車禍發生後,若需提出告訴,應依以下步驟進行:首先確認車禍是否涉及刑事責任,例如過失傷害或肇事逃逸等,若是告訴乃論之罪,需在知悉加害人起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接著,當事人必須先蒐集好車禍的相關資料,最重要就是釐清責任的車禍鑑定報告,當事人可向車禍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報告,好讓檢察官或法官調查判斷肇事責任歸屬。
其次,當事人要向醫院申請當時車禍受傷的診斷證明,並蒐集保存所有的醫療單據,另還可準備薪資證明,證明受傷後到治癒前無法工作的損失,如果嚴重到成為殘障,還要提出殘障等級證明,作為賠償金額計算依據,此外,再可衡量受損程度,另請求精神慰撫金。
其次,準備相關證據,包括現場照片、行車記錄器影像、醫療診斷書等,確保能證明事故經過及損害情況。接著,撰寫刑事告訴狀,明確記載事故發生經過、損害情況及加害人身份,或直接到警察局或地檢署製作筆錄,提出口頭告訴。
提交告訴後,警方或檢察官會展開調查,並通知相關當事人進行筆錄製作或調解。若與對方和解,可撤回告訴,前提是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完成撤回程序。提出告訴時需特別注意時效及程序,建議必要時諮詢專業律師協助,確保權益得到保障並順利完成訴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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