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咬傷人誰有責任?

17 Mar, 2025

問題摘要:

飼主和占有人在防止動物對他人造成損害方面,負有重要的法律義務。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這意味著飼主需要對動物的行為負責,確保它們不會對其他人造成傷害或干擾。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動物占有人是指對動物有實際控制權的人,不僅限於飼主,也包括任何實際管理該動物的人,如帶狗去遛狗的人。飼主和占有人都有責任防止動物對他人造成損害。如果動物因飼主或占有人的疏忽造成傷害,這些人需要負擔相應的賠償責任。損害賠償:如果因動物的行為造成他人損害(如傷害或財產損失),受害者可以民法第190條向動物占有人(包括飼主和管理者)要求損害賠償。如何防範法律風險嚴格管理動物:確保動物在公共場所或任何可能對他人造成干擾的地方都受到適當的控制。使用牽繩、籠子等設備來防止動物自由活動。刑法第284條、動物保護法及民法皆對動物管理責任作出明確規範,目的在於保障公共安全,防止因動物管理不當而引發的傷害事件。無論是飼主或臨時占有人,都應謹慎管理動物,以防止其對他人造成任何侵害。一旦因管理不善導致事故發生,責任人將依法承擔損害賠償,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處分。因此,作為動物的飼養者或管理人,務必善盡責任,避免因疏忽或不當管理而引發法律糾紛。

律師回答:

依據動物保護法第7條的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的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或安寧。這表示動物的飼養者對於所飼養的動物負有管理責任,須確保其不會對他人造成危害。倘若因飼主疏忽,導致動物傷害他人,則飼主將承擔法律責任,甚至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須依法負責。
 
此外,民法第190條的規定,動物若對他人造成損害,其占有人應負損害賠償責任。這裡所稱的動物占有人,指的是對該動物具有實際管領權、能夠直接控制該動物行為的人,占有人不一定是動物的飼主(即寵物的所有人),也可能是代為管理動物的人,例如代為遛狗的親友、寵物保姆或訓練師等。無論占有人是否為寵物的真正所有者,只要其對動物具有管理義務,就須負責確保動物不會對外界造成損害。當動物因為占有人的疏忽而傷害他人,則該占有人應依法律負責,並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依據刑法第284條的規定,因過失傷害他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若造成重傷,則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這項法律主要適用於行為人因疏忽或未盡注意義務,導致他人受到身體傷害的情形,其中也包含因未妥善管理動物,導致他人受傷的狀況。
 
動物可能因不同原因造成對他人的傷害,例如攻擊、撲咬、撞擊或其他突發行為,尤其是中型犬或大型犬,更可能因體型與力量的關係對他人造成嚴重傷害。因此,飼主及占有人應隨時保持警覺,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如為動物佩戴牽繩、口罩,並避免將動物帶至可能引發危險的場合,以確保公眾安全。
 
此外,若動物具有特定的攻擊性,則管理者更應加強防範,避免動物失控而對他人造成損害。特別是在公共場所,飼主與占有人應謹慎履行監督義務,防止動物隨意奔跑、衝撞行人或發生攻擊行為,以免引發意外事故。若飼主或占有人未妥善管理動物,導致第三人受害,則受害人可依法向動物的占有人提出求償,請求損害賠償。
 
在實務案例中,若寵物傷人事件發生,受害人可立即報警處理,並提供相關證據,如現場照片、監視器畫面或目擊證人證詞,以協助警方釐清責任歸屬。警方可依據動物占有人的身分,進一步要求負責人承擔法律責任。此外,若對方拒絕負責或不願賠償,受害人可透過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若調解無果,則可依民法第190條提出民事訴訟,請求法院判令占有人支付損害賠償。在某些情況下,若動物造成嚴重傷害,甚至可能涉及刑事責任,飼主或占有人可能面臨更嚴重的法律後果,因此妥善管理寵物不僅是道德責任,也是法律義務。

-事故-動物事故

(相關法條=民法第184條=民法第190條=刑法第284條=動物保護法第7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8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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