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就算嗎?車禍肇事者身亡,應如何處理?
問題摘要:
車禍肇事者死亡並不代表賠償義務消失,民法與犯罪被害人保護法均設有完善配套機制,確保被害人仍有途徑獲得賠償與補償,同時也兼顧肇事者家屬的合理法律地位與債務範圍,維持公平正義與社會秩序,避免「死了就沒事」的錯誤觀念誤導社會。此類案件中不論是肇事者家屬或被害人家屬,都應及早諮詢專業律師,釐清自身權利義務並妥善運用法律工具妥處爭議,方能在尊重法律規範下兼顧各方權益。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車禍發生後,如果肇事者在事故中死亡,許多人會認為「死了就沒事了」,但實際上在法律上並非如此,尤其是在民事賠償方面仍然有處理的必要。
民法第1148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自繼承開始時,原則上承受被繼承人財產上的一切權利與義務,僅有權利義務專屬於被繼承人本人的例外不繼承,例如純屬身分的權利義務不屬於繼承範圍。然而車禍的侵權損害賠償屬於財產債務,並不因加害人死亡而消滅,因此肇事者縱使已經死亡,其繼承人仍須承擔賠償責任。
依民法第1153條第1項規定,繼承人對被繼承人之債務以所繼承的遺產為限負連帶清償責任,這表示被害人或家屬仍可向肇事者之繼承人主張賠償,並不限於僅向一位繼承人請求,可以對全部繼承人提起請求,法院判決後繼承人內部再自行按其應繼份分擔。
若繼承人擔心承擔賠償責任,可於知悉繼承開始後三個月內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拋棄繼承後,不論遺產或債務均不承受。若逾期未拋棄繼承,則依法視為限定繼承,僅以遺產範圍內清償債務,不必負擔超過遺產之部分。
如起訴時,肇事者已死亡,自應直接向其繼承人提告,而於起訴後,肇事者始死亡,自應由其繼承人承受訴訟,又肇事者繼承人之責任,以遺產為限,即肇事者應負賠償金額負任,這就是現行法的「限定繼承」制度,避免繼承人無辜因不知情而背負沉重債務。實務上,車禍事故中若肇事者死亡,被害人家屬應先確認肇事者是否留下遺產,若遺產價值足以清償賠償責任,家屬可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並透過法院裁判清償,若遺產不足則僅能清償到遺產範圍為止。法院審理此類案件時,不因肇事者死亡而駁回訴訟,仍會依法審酌被害人損害情況及遺產範圍進行裁判。
實務上,不少車禍案件肇事者死亡後,其家屬雖不願面對賠償問題,但法律上仍必須依法處理,被害人家屬可善用上述法定制度與程序確保權利。尤其現行法律明定限定繼承,肇事者家屬也毋須過度擔憂遭受不合理債務牽累,只需在遺產範圍內承擔責任即可,避免繼承制度造成過重負擔。
被害人家屬若確實遭遇肇事者死亡且賠償困難之情形,應儘速諮詢專業律師協助,律師可協助確認遺產範圍、研擬訴訟策略、辦理假扣押及協助向保護協會申請補償,透過合法途徑積極保障被害人權益。
事故-事故民事責任-繼承
瀏覽次數: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