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齒傷害,賠償多少是「正常範圍」?

03 Sep, 2025

問題摘要:

牙齒傷害是否能獲得合理賠償,以及金額是否落在「正常範圍」,需依損害事實、舉證完整程度與雙方具體情況個案判斷,無法單憑網路資訊或他人經驗一概而論。若當事人能提供明確的醫療證據與費用明細,並無過度誇張請求,法院自會依民事賠償制度給予合理裁量,而被害人亦應避免以誇張言詞或虛構需求爭取金額,否則不僅有失誠信,亦可能影響自身信譽與案件結果。建議當事人遇牙齒傷害案件時及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不僅能妥善評估損害內容,亦能在協商、調解或訴訟過程中爭取合理保障,使權益獲得法律支持與制度保障。

 

律師回答:

牙齒因外力導致的損傷在民事法律上屬於不法侵害身體或健康之行為,依法可請求損害賠償,然而實務上關於「應賠多少才合理」或「牙齒傷害賠償標準為何」並無固定計算公式,需綜合考量個案具體情況而定。依民法第193條規定,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此條文構成牙齒受傷後求償的法律依據,實務上損害賠償範圍可區分為三大類:一為財產上損失,二為精神上損害,三為未來可能發生的費用或工作損失。首先財產上損害部分,外傷性牙齒損害根據嚴重程度大致可區分為牙齒震盪、半脫臼、脫臼(含外向與側向)、完全脫落及牙齒斷裂等情形,亦有牙齦受創、牙根斷裂或琺瑯質崩裂等,治療方式依傷勢不同從基本填補、根管治療、牙套重建至高額植牙不等。若屬植牙,因健保不給付,多數需自費,且手術費用可能動輒每顆6萬至10萬元不等,如需補骨、補肉或做全瓷牙冠、人工牙根等更高規格治療,費用可能翻倍,故損害賠償金額將反映實際支出。

 

為提出合理請求,應備妥完整醫療證明與費用單據,包括診斷證明、手術項目明細、X光片或3D斷層影像等,證明傷害與治療之必要性及正當性,法院會依單據內容作為賠償金額基礎。若原本牙齒已有蛀牙或缺牙情況,可能會影響法院對全部費用是否可歸因於事故的判斷。

 

其次精神損害慰撫部分,依民法第195條第1項規定,侵害身體或健康致生損害者得請求相當之慰撫金,但何謂「相當」並無具體標準,法院通常會依傷勢輕重、傷害部位是否明顯、是否影響社交自信、是否長期影響進食或外觀,以及雙方當事人社會地位、年齡、職業、經濟能力等酌定之。例如青少年正值升學面試或成人面對形象維護需求,若牙齒明顯缺損,則慰撫金額可能提高;反之,若傷害為單一牙齒斷裂且可妥善修復,法院可能僅酌給數千至數萬元不等。

 

單一牙齒脫落若需植牙且治療過程冗長,慰撫金額可達3至5萬元,若加計實際支出與交通費、誤工費等整體賠償金額常見為5萬至15萬元間,惟若傷勢影響發音或外觀則可能更高。第三為其他附帶費用,包括交通費、照護費及因就醫產生的誤工損失等,例如受害人為上班族因牙痛需請假多日,或家屬需陪同就醫者,亦可主張相關費用,但需憑證明文件主張。值得注意的是,牙齒傷害的賠償也會受雙方過失比例影響,若受害人於事故中亦有過失,例如未戴安全帽、自行車逆向或未禮讓車輛等,則依民法第217條,法院得酌減賠償金額,甚或視為雙方均無過失時各自承擔自損風險。實務中亦常見對賠償金額認知落差產生糾紛,如加害人認為僅一顆牙脫落不應支付過高金額,而被害人認為植牙及外觀損害影響巨大,因此建議雙方於事故發生初期即尋求法律協助,透過專業律師評估損害範圍與可能求償金額,並協助收集證據及參與調解,避免誤解或遭不合理求償。亦有當事人誤以為傷勢輕微而輕忽保存醫療單據或未即時治療,導致後續難以舉證與請求賠償,因此不論傷勢程度均應謹慎處理並保留完整病歷資料。

 

此外,若雙方經和解而訂立和解契約,則依民法第737條規定,和解一經成立即具有消滅原有爭執並創設新權利義務關係之效力,當事人不得再就原來的請求重新起訴,除非有民法第738條所列錯誤等撤銷事由,否則不得再行主張。和解契約的效力具有終局性,若當事人已針對所有費用進行和解而無保留未來醫療費用請求權,則不能再因後續治療而額外請求補償(最高法院83年台上字第620號判決)。

-事故-事故賠償項目及項目-損害賠償範圍-必要費用

(相關法條=民法第193條=民法第195條=民法第73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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