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車禍但有人受重傷或死亡怎麼辦?
問題摘要:
肇事責任是否能獲得澄清,與當事人在事故後的態度與行動息息相關,若因為相信「天理自明」而被動等待,極可能錯失最佳的舉證時機,導致自己陷入不利局面,最終影響刑事量刑與民事賠償責任的判定,因此,一旦捲入重大交通事故,無論自身狀態如何,都應立即啟動證據保存與法律應對的行動,必要時及早諮詢律師,以確保後續偵查與審理過程中能夠充分保障自身權益並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發生車禍且有人受重傷或死亡時,整個事件不僅涉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與加重處罰的重傷害罪,還可能觸及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其法定刑分別為因過失傷害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因過失致人於死者則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且刑法第10條亦明定重傷的定義,包括嚴重損害視力、聽力、語能、嗅覺、味覺、生殖機能,肢體嚴重減損或喪失,以及其他對身體或健康造成重大不治或難治傷害的情形,實務上如手足斷裂、嚴重腦創傷、長時間昏迷等均屬之。
由於這類案件的被害人往往在事故後昏迷甚至死亡,對於事故發生的經過無法敘述,使得警察與檢察官在還原事實、釐清責任時面臨高度困難,也因為傷亡結果極其嚴重,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屬對責任歸屬的爭議會更加激烈。
事故當下的正確處置極為關鍵,首先必須立即報警並通知救護車,由專業醫療人員接手急救,同時也要啟動自我保護的現場記錄措施,包括請友人或路過駕駛協助拍攝現場,完整紀錄雙方車輛碰撞後的位置與道路環境的關係,連同電線桿、路燈等參照物一併入鏡,保留地面散落物、血跡、隨身物品等跡證,因為處理員警可能延遲到場或因經驗不足、資源限制導致紀錄不完整。
一旦證據缺漏,日後鑑定結果與責任判斷很容易受到質疑。若事故涉及酒駕疑慮,應盡可能要求進行血液酒精檢驗,即使是傷者或死者也可在送醫或驗屍時檢測,以避免責任判斷失衡。若現場有人死亡,警方會通知法醫進行驗屍,應要求完整檢驗死因並測定血液酒精濃度,同時詳記涉案車輛底盤、輪胎或車體上沾附的血跡、纖維與刮痕位置,這些細節往往是後續肇事重建的重要依據。
由於重傷與死亡事故屬非告訴案件,檢方一定會介入偵辦,通常為給被害人一個交代,行為人幾乎免不被起訴,若證據不足以釐清真實經過,當事人就可能面臨不利推定,因此即使自認清醒且傷勢較輕,也切勿掉以輕心,更不可企圖破壞現場或隱匿事實,否則除承擔原本的過失致死或過失重傷責任,還可能觸犯偽證或湮滅證據罪。
倘若自己或家屬是傷重一方而無法參與現場紀錄,應立即委託可信任的親友或律師到場蒐證,包括現場全景與細部跡證、肇事車輛狀態、被清洗或維修的痕跡,以及相關人員身分,例如處理員警、急救人員、救護車駕駛等,並主動尋找目擊證人並記錄證言,這些資料愈早取得,真實性與證明力愈高。
若有人死亡,應配合法醫檢驗,不宜因「死者為大」而放棄查明死因,因為死者身上的輾壓痕或衝擊傷痕有助於判斷事故是一次還是多次撞擊所致,甚至可能關係到是否有其他肇事逃逸車輛。事故後應盡快向警方表明提起刑事告訴的意願,請求將案件資料移送分局、轉呈地檢署及法院,並同步規劃民事求償事宜,因刑事判決結果通常會影響民事賠償額度與責任比例。
重傷或死亡事故的民事損害賠償範圍除醫療費、看護費、喪葬費外,還包括扶養費、勞動能力減損的定期金以及精神慰撫金,金額龐大且爭議複雜,必須有充分證據支持自己的主張。最後,必須認知到這類事故的後續程序往往曠日廢時,從警方調查、檢方偵查到法院審理可能歷經數月甚至數年,當事人的態度、配合程度與證據準備將直接影響最終結果,不能抱持「天理自明」的想法而被動等待,應在第一時間以救護優先、證據完整、依法陳述為原則,才能在承擔必要責任的同時,避免被不當加重負擔或遭受錯誤定罪。
發生交通事故後,及時蒐集證據與保存跡證的重要性不可忽視,無論是行車記錄器影像、路口監視錄影、現場目擊證人證言,都應該在第一時間積極尋找並保存,因為時間一旦拖延,相關資料很可能被覆蓋、刪除或遺忘,造成日後釐清肇事責任的困難,甚至直接影響刑事與民事責任的認定,當事故與您的疏失確實存在關聯時,更不能因為自己在事故後保持清醒就試圖破壞現場或影響員警紀錄,否則除必須負起原本的過失責任外,還可能因觸犯刑法偽證罪、湮滅證據罪等而承擔額外刑事責任,因此在事故發生後,
除應盡力協助搶救傷者外,仍應依照上述建議進行完整記錄,因為第一,您的陳述在司法實務上通常不會被百分之百採信,第二,肇事重建專業分析若受到您的謊言干擾會更加困難,但檢方與法院仍能透過現場殘留的物證、地檢署偵訊時的交叉詢問,甚至測謊檢驗,逐步澄清事故原因,第三,謊言一旦被揭穿,除原本的過失案件,您可能還會多背上偽證或誣告的罪名,第四,如果您能協助正確記錄與保存現場跡證,或許能發現除您的疏失外,另一位昏迷或死亡的當事人也有違規或過失行為,進而相對減輕您的法律責任;倘若車禍後的不幸情況是您本人昏迷送醫,或是您的家屬、朋友陷入昏迷甚至死亡,雖然看似現場紀錄已與您無關,但事實上除在醫院等待病情變化外,仍有許多後續偵訊與處理上必須立即著手的工作。
首先,必須有人盡快到事故現場,進行全景與細節的攝影,將大小各項可能與可疑的跡證全部拍攝保存,包括車輛位置、路面痕跡、散落物、血跡、周遭交通號誌與監視器位置等,其次,查明對方車輛被拖至何處,立即前往拍攝並記錄該車輛哪些部位曾被清洗、有哪些血跡或刮痕等重要痕跡,接著,將前述照片與影像資料複製兩份,一份交由警方作為辦案參考,一份自行妥善保存,並且向警方明確表達提出刑事告訴的意願,要求警方將案件資料與相關檔案移送分局,轉呈地檢署與法院,以利啟動司法程序;若事故中有人死亡,務必爭取進行完整的法醫檢驗,確定死亡原因,避免因為「死者為大」的情感考量而喪失釐清肇事真相的機會,對於死者遺體上的外傷如輾壓痕、衝撞痕等,也應詳實記錄。
因為這些資訊對於判斷肇事責任以及確認是一次還是多次撞擊都具有高度價值,此外,還應盡快確認事故相關人員的身分,包括事故另一方當事人、現場處理的員警、急救人員、救護車駕駛,並查訪在場目擊證人,詢問其當時看到或聽到的具體情況,這些證言若能及時取得,真實性與證據效力遠高於事後補救取得的資料。必須強調的是,事故跡證取得得越早,其真實性與參考價值越高,切勿等到一兩個月後才因責任爭議無法釐清而開始尋找資料。
屆時相關影像可能已被覆蓋,物理痕跡早已消失,目擊者記憶也已模糊,在社會資訊日新月異、人們關注點不斷轉移的情況下,極少有人能準確回憶與自己利害無關的陳年事故細節,因此肇事責任是否能獲得澄清,與當事人在事故後的態度與行動息息相關,若因為相信「天理自明」而被動等待,極可能錯失最佳的舉證時機,導致自己陷入不利局面,最終影響刑事量刑與民事賠償責任的判定,因此,一旦捲入重大交通事故,無論自身狀態如何,都應立即啟動證據保存與法律應對的行動,必要時及早諮詢律師,以確保後續偵查與審理過程中能夠充分保障自身權益並最大限度降低法律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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