迴車是什麼?應注意什麼規範?
問題摘要:
迴車雖是允許的交通操作之一,但在進行時必須謹守法律規範,包含不得在危險或禁止路段進行、必須事先顯示燈號、暫停觀察、禮讓直行車及行人,以及避免阻塞交通。對於駕駛人而言,切勿心存僥倖或貪圖一時方便,因為迴車一旦操作不慎,極可能釀成重大事故,不僅危害自身安全,也會造成對方人車的損失與傷亡責任。換言之,正確理解與遵守第106條迴車規範,既是守法義務,也是保障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的必要條件。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迴車在日常交通行駛中是駕駛人經常會遇到的操作之一,所謂「迴車」就是一般所稱的掉頭或迴轉,即車輛在道路上改變方向,由原行進方向折返向反方向行駛。雖然看似簡單,但因迴車往往需要橫越來向車道,甚至需暫時占用多條車道,其操作過程中涉及交通流量、車速、能見度與道路設計等多種因素,因此極容易造成事故。
基於安全考量,我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對於迴車設下嚴格限制,尤其在第106條明確列舉不得迴車之地點與迴車應遵守的規範,駕駛人如有違反,除可能受到行政處罰外,若釀成交通事故,更須承擔民事賠償乃至刑事責任。
依第106條規定,汽車迴車時首先應遵守「禁止地點原則」,即若道路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或鐵路平交道等標誌之路段,一律不得迴車,因為這些地點本來就是交通視線不良、道路寬度不足或交通流量特殊的區域,若駕駛人貿然掉頭,極容易與對向來車相撞,造成嚴重後果。
此外,在已設有禁止迴車標誌或劃設有分向限制線、禁止超車線、禁止變換車道線的路段,也不得迴車,這些標線與號誌的設置,本來就是為管制交通秩序與保障安全,若駕駛人擅自違反,等於破壞整體交通規劃。
更進一步,在禁止左轉的路段,自然也不得以迴車之名行左轉之實,因為迴車本質上仍需左轉進入對向車道,禁止左轉的規定同樣目的在於避免交通風險,因此不得藉口進行迴車。至於在圓環路口,法律亦有特別規範,即行經圓環路口若欲迴車,原則上必須繞行整個圓環迴轉,而不能直接在圓環內掉頭,除非另設有專用迴車道,駕駛人才得依標誌進行迴車。這樣的規範,主要是為避免圓環內部車流交錯混亂,確保行駛順暢。除禁止地點與場合外,法律還規定駕駛人在迴車時應注意的操作程序。
依第106條第5款規定,汽車迴車前,必須先暫停並顯示左轉燈光或以手勢明確表示,提醒後方及對向車輛注意,然後在確認無來往車輛且不妨礙行人通行的情況下,才得進行迴車。此一要求,目的在於確保駕駛人具有充分的視野判斷,並且在操作過程中給予其他用路人足夠的反應時間,降低事故風險。至於大型車輛,例如聯結車,則因車身過長、迴轉半徑過大,極易阻斷整條道路交通,因此法律明文禁止其進行迴車。
上述法律規範除條文上的明確禁止與指示外,實務上亦衍生出許多事故爭議。例如駕駛人若在無禁止標誌的路段迴車,雖形式上不違法,但仍須遵守一般注意義務,若因迴車操作不當導致與直行車碰撞,法院通常會認為迴車車輛因變換行駛方向,應負較高的注意義務,責任比例往往偏重。尤其依據交通鑑定原則,直行車通常享有優先通行權,迴車車輛若未能讓直行車先行,就屬違反路權順序。
另一方面,在都市道路或鄉間道路中,常見駕駛人因貪圖方便,選擇在禁止左轉或道路中段直接迴車,此舉極易造成追撞或對向擦撞。實務判決亦指出,駕駛人如未依規定打燈示意,或於夜間能見度不良情況下迴車,幾乎都會被認定有重大過失,需對事故負主要責任。
-事故-車禍-肇事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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