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前要如何注意?行駛對於其他車輛或行人應該要如何注意?

24 Sep, 2025

問題摘要:

行車注意車前狀況及其他道路使用者行為,是交通安全之核心,駕駛人應保持高度警覺、適度車距及合理速度,結合法律規範與實際道路環境,採取預判性、主動性及防禦性駕駛措施,確保自身、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避免事故發生及法律責任承擔,維護公共交通秩序與道路安全。

律師回答:

駕駛汽車時,對於前方車輛及道路環境的注意,是行車安全的重要基礎,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四條之規定,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非有意超越前車,後車與前車之間必須保持足以隨時煞停的安全距離,以確保遇有突發狀況時能及時反應避免碰撞,不得任意迫近前車或以其他方式迫使前車讓道,這一規定的目的在於維護車流秩序,防止追撞事故發生,並確保道路上所有使用者的安全。駕駛人不得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在車道中暫停,除非遇到突發狀況需要減速,前車若須減速或暫停,應事先以燈光或手勢告知後車,以便後車有足夠反應時間,後車駕駛人亦應時刻留意前車動態,保持警覺,隨時準備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因反應不及或注意力不足而引發事故。

 

此外,駕駛人在行駛時,應注意車前狀況及與鄰近車輛的間隔,避免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駛,如突然變換車道、頻繁加減速或無視車流狀況,這些行為均可能增加事故風險,並違反道路交通安全規範。在道路上駕駛時,對行人、騎士及其他車輛亦應保持高度注意,尤其在視線不佳或車流密集的情況下,更需減速慢行,保持安全距離,並依照道路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行駛,確保有充足時間對突發狀況做出反應。

 

在道路環境中,駕駛人應隨時觀察道路狀況,包括前方車輛速度、行駛方向、車道變化、行人及自行車動態,以及道路施工、臨時障礙或其他潛在危險,並根據實際情況採取適當行動,如提前減速、保持車距或變換車道,避免緊急煞車或突然迴避,降低事故發生可能性。對於大眾捷運系統車輛共用通行的車道,駕駛人更需特別留意捷運車輛發出的聲號及燈光提示,應立即依規定變換車道,讓捷運車輛優先通行,並不得在後方緊追迫近,除非道路主管機關另有規定,這一要求旨在避免車輛干擾捷運運行,確保公共運輸安全與效率。

 

在行駛過程中,駕駛人還應注意道路環境的動態變化,如行人橫穿道路、停靠車輛突然開門或退出、其他車輛變換車道或進入盲區等情況,應保持警覺並提前預測可能風險,採取緩速、鳴喇叭或變換車道等安全措施,避免緊急情況導致事故。對於後車及鄰近車輛的行為,駕駛人亦應保持觀察,如發現後車迫近或有追尾風險,應適度增加與前車距離,並利用後視鏡、側視鏡及盲區檢查確保周圍交通狀況安全,避免因忽略後車動態而造成連鎖碰撞。

 

在城市道路、住宅區、學校區及人車混合通行場所,駕駛人應特別降低行車速度,保持足夠安全距離,注意行人、兒童及騎乘機車者動態,並提前預判可能的突發狀況,隨時準備停車或避讓,確保行車安全。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駕駛人應根據速限及交通流量調整車速,保持安全車距,特別是在車流密集、雨霧天氣或夜間行駛時,需延長反應距離及煞車距離,避免因跟車過近或反應時間不足而發生追撞事故。駕駛人在行駛時,應遵守交通標誌、標線及號誌,並配合其他道路使用者行為,避免蛇行、突然變換車道、逼迫前車讓道或忽視行人及非機動車通行,維持行車秩序與安全。對於前車進行減速、暫停或準備轉向時,駕駛人應提前預測,適度減速,保持安全距離,並觀察前車燈光及手勢提示,確保在前車完成動作前有充分反應時間。在交叉路口、迴轉道及巷弄道路,駕駛人應加強注意前方及左右來車,保持減速慢行,對行人、自行車及其他車輛動態保持警覺,避免因視距不足或反應遲鈍造成碰撞。

 

在夜間行駛,駕駛人應確保頭燈、尾燈及方向燈功能正常,並利用遠近光燈合理照明道路,提前觀察前車動態及行人活動,降低夜間視距受限造成的風險。行駛於雨、雪、霧或積水道路時,駕駛人應降低速度,保持更長車距,避免急煞或急加速,以防止輪胎打滑或車輛失控,對前車行動保持高度關注,並適時使用方向燈或手勢提示後車。法律規定的安全距離與前車注意義務,不僅是對駕駛人自身安全的保障,也是對其他道路使用者責任的體現,駕駛人應積極遵守,避免因疏忽或不當駕駛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承擔民事、刑事或行政責任。

 

在行駛過程中,駕駛人應結合道路環境、交通密度、天候狀況及車輛性能,綜合判斷車速、車距及駕駛操作,保持車輛穩定行駛,並隨時準備應對前方突發事件,確保道路交通安全。前車、後車及鄰近車輛之間的互動應建立在安全距離與預判基礎上,駕駛人不得因個人急躁、心情或時間壓力而逼迫前車加速或讓道,亦不得忽視行人及其他非機動車通行,保持文明駕駛及遵守交通規則,是維護公共道路安全的重要責任。駕駛人應定期檢查車輛煞車系統、輪胎、燈光及方向指示裝置,確保行駛中能即時反應前車動態及道路狀況,避免因車輛故障或性能不足造成事故。

 

行車注意車前狀況及其他道路使用者行為,是交通安全之核心,駕駛人應保持高度警覺、適度車距及合理速度,結合法律規範與實際道路環境,採取預判性、主動性及防禦性駕駛措施,確保自身、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避免事故發生及法律責任承擔,維護公共交通秩序與道路安全。

-事故-車禍-肇事責任認定-未注意車前狀況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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