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都是要靠右?可以駛入慢車道嗎?

24 Sep, 2025

問題摘要: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五條的規定,不僅明確了靠右行駛原則及慢車道使用限制,也強調駕駛人在行駛過程中應結合實際路況、車輛性能及交通流量,採取主動防禦性駕駛措施,保持安全車距與車速,觀察周圍交通動態,合理使用車道,保障自身、乘客及其他道路使用者安全,並維持道路交通秩序與公共利益,駕駛人應充分認識並遵守這些規定,避免因違規駕駛造成事故、損害賠償或行政、刑事責任,從而確保安全、順暢及文明的交通環境。

 

律師回答:

汽車在道路上行駛應遵守靠右行駛原則,這是維護交通秩序與行車安全的基本規定,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規定,除非行駛於單行道或主管機關明文指定應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設車道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汽車應靠道路右側行駛,以確保車流有序及避免對向車輛發生碰撞,當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駕駛人除應減速慢行以降低風險外,亦需注意前方來車及道路行人,確保不因臨時變更行車位置而引發事故。針對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法律明文規定,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入慢車道,以避免阻礙快車道之車流,造成車流紊亂及交通事故風險,唯若道路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時,則不受此限制,可依實際交通需求及車道設計行駛,這一規定旨在維護不同車速車流之安全距離與行車效率。

 

駕駛人在道路行駛過程中,應依照道路標線、標誌及號誌指示選擇正確車道,並觀察前後車輛及鄰近車道車流情況,避免因突然變換車道或駛入慢車道而迫使其他車輛急煞或緊急迴避,這不僅是安全駕駛原則,也是避免民事、刑事及行政責任的必要措施。在城市道路、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等不同道路類型上,駕駛人應依據道路設計、速限、交通流量及車輛性能,合理選擇車道,確保既符合靠右行駛原則,又能保持安全車距及車速。

 

在實務操作上,靠右行駛並不代表駕駛人可以忽視道路交通狀況,若前方車輛減速或道路出現臨時障礙,駕駛人仍應主動調整行車位置,必要時變換車道或減速避讓,以維護行車安全。

 

此外,在道路施工、事故或突發事件導致車道封閉時,駕駛人亦可暫時駛入左側道路,但必須保持低速行駛,隨時觀察對向車流及行人動態,避免發生碰撞。對於快慢車道的使用,駕駛人應注意,不得因個人便利或急於超車而駛入慢車道阻礙慢速車輛通行,也不得在快車道上因車速過慢造成後方車輛追撞,需根據自身車輛速度及道路標誌指示,合理選擇適合車道,確保車流暢通及行車安全。

 

慢車道的設置主要是為方便低速行駛或準備轉彎、停車之車輛使用,駕駛人應遵守規定,僅在必要情況下進入慢車道,例如即將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時,進入慢車道後應提前打方向燈提醒後方車輛,並保持減速行駛,避免因操作不當造成交通事故。

 

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上,駕駛人應注意車道規劃及標誌指示,不得因超車或避開車流而長時間駛入慢車道,尤其在車流密集、雨霧天候或夜間行駛時,更需遵守車道規則,保持安全距離與適當車速,防止追撞或側撞事故發生。在駕駛過程中,駕駛人應隨時觀察路面情況及前後來車動態,結合路況、天候、車輛性能及交通規則,合理選擇行車路線及車道,保持靠右行駛原則,並在必要時合法、適度駛入慢車道完成轉彎、停車或避障操作,確保自身及他人交通安全。法律規定汽車應靠右行駛與慢車道使用限制,不僅是對交通秩序的基本要求,也是行車安全與事故責任認定的重要依據,駕駛人若違反規定,可能因迫使其他車輛迴避或影響車流而承擔民事責任,若因此發生事故或危及公共安全,甚至可能涉及行政或刑事責任。

 

因此,駕駛人應全面理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的規定,遵守靠右行駛原則及慢車道使用限制,結合道路標誌、標線、號誌及實際路況,進行安全、文明、負責任的駕駛,保持與其他車輛及道路使用者之合理距離,隨時採取防禦性駕駛措施,避免危險行為,確保道路交通安全,保障自身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並維持交通秩序與公共利益。

 

駕駛人在行車前,應熟悉所行道路之車道設置及規劃,了解快慢車道分隔線、車道寬度及交通流量,提前規劃行車路線,避免臨時變換車道而造成車流混亂,特別在高速公路、快速道路或城市快速路段,駕駛人應結合車輛性能及交通密度,合理運用快慢車道,遵守法律規範及交通標誌指示。在市區道路、住宅區或學校、醫院周邊,駕駛人應注意行人、非機動車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行動,保持適當車速與安全車距,即使在允許靠右行駛及慢車道駛入的情況下,也需隨時注意周圍交通狀況,防止突發事故發生。

 

在道路遇有施工、事故、路障或突發事件時,駕駛人可依需要暫時行駛左側道路或慢車道,但必須降低車速,保持與其他車輛及行人的安全距離,並隨時準備停車或避讓,這種操作應基於安全考量並符合交通法規規定。在交通擁擠、車流密集時,駕駛人應依規劃車道行駛,避免頻繁變換車道或長時間駛入慢車道阻礙車流,以免影響整體道路通行效率及造成交通事故,駕駛人應秉持防禦性駕駛原則,隨時觀察車前、車後及鄰近車道車輛動態,並採取適度行車距離及速度調整,確保車輛穩定行駛與道路安全。駕駛人在駛入慢車道時,應注意後方及鄰近車輛,提前打方向燈提示其他車輛,並保持低速行駛,完成轉彎、停車或避障後,應盡快回到正常行車車道,避免長時間佔用慢車道造成交通阻塞或後方追尾風險。

-事故-車禍-肇事責任認定-車道-慢車道-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5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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