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會是什麼?有什麼注意義務?

24 Sep, 2025

問題摘要:

駕駛人應將減速慢行、禮讓、觀察、車距控制、燈光使用及對向車輛溝通等行為內化為駕駛習慣,並結合道路環境、天候條件及車輛性能靈活應對,唯有如此,汽車交會才能在各類道路條件下安全進行,避免事故發生,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之規定,並實現道路交通安全與通行秩序之目標,駕駛人應持續注意道路狀況、車輛間距、坡度、橋樑及隧道限制、夜間燈光使用及交會禮讓原則,綜合運用各項注意義務,以確保交會過程中各方安全,減少碰撞及意外事故風險,維持道路交通順暢與安全,保障自己及對向車輛通行權利,並遵守法律規定及交通安全原則,使汽車交會過程安全、有效、順暢,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之規範要求。

 

律師回答:

汽車交會是指兩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時,由相反或不同方向行進的車輛彼此靠近、即將通過對方車道或行進路段之情況,這類情況常見於未劃分明確車道、山路、峻狹坡路、單車道橋樑、隧道或鐵路平交道等道路環境,其法律規範主要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之規定,汽車交會時駕駛人應有明確的注意義務,以確保雙方安全通過,

 

首先,在未劃有分向標線之道路、鐵路平交道或不良道路交會時,駕駛人應減速慢行,降低行駛速度,注意前後車輛及對向車輛動態,保持適當車距,以便隨時採取制動或避讓措施,這一規定旨在避免因道路條件不良、視線不佳或地面摩擦力不足而發生碰撞或翻覆事故,駕駛人應保持集中注意力,隨時觀察路面狀況、對向車輛位置及可能出現之障礙物,並適時使用方向燈及喇叭提醒對向車輛注意其行駛意圖。在山路交會時,靠山壁車輛應讓道路外緣車輛優先通過,也就是說行駛在山路內側靠近山壁一側的車輛,應禮讓行駛在道路外緣、靠近懸崖或道路邊緣一側的車輛先行,以避免狹窄道路造成擁擠及事故風險,駕駛人需掌握道路寬度,控制車速,並在必要時暫停等待,確保對向車輛順利通行。

 

在峻狹坡路交會時,下坡車應停車讓上坡車先行,這是基於重力作用下下坡車輛容易加速而難以控制的特性,因此下坡車在坡道交會時應主動減速甚至完全停車,讓上坡車安全駛過,但若上坡車尚在坡下而下坡車已駛至坡道中途,則上坡車應禮讓已在坡道中途的下坡車先行,這種規定要求駕駛人需靈活判斷車輛位置、速度及坡道距離,避免因判斷失誤導致剎車距離不足而發生追撞事故。

 

在雙向車道上的單車道橋樑,若設有號誌或行車管制人員,駕駛人應依其指示行駛;若未設號誌或管制人員,當雙方車輛同時自兩端接近橋口時,應先暫停觀察,必要時由一方亮停車燈或以手勢表示允讓後,另一方方可行駛通過,這項規定意在確保單車道橋樑上車輛通行秩序,避免雙向同時進入造成堵塞或碰撞,駕駛人需主動與對向車輛溝通,保持適當間距,控制速度,隨時準備停車。在會車過程中,雙方車輛間隔不得少於半公尺,駕駛人應掌握安全車距,尤其在狹窄路段或視線不良情況下,需適度靠近路邊,避免對向車輛擦碰,保持足夠安全距離,這也有助於預留緊急避讓空間,減少事故風險。

 

夜間會車時,駕駛人應使用近光燈,以防止遠光燈造成對向駕駛人眩光影響視線判斷,確保雙方能清楚辨認對向車輛及路面狀況,進而安全會車。單車道之橋樑及隧道不得交會,這是基於空間極為狹窄且無法保持安全車距,雙向車輛同時進入會造成高風險的交通事故,因此在此類路段駕駛人應提前觀察,等待對向車輛通過後再進入,保持完全安全的通行順序。

 

總體而言,汽車交會時駕駛人有多項注意義務,包括減速慢行、觀察道路與對向車輛、保持安全車距、遵守橋樑及隧道交通規則、使用近光燈以及在山路、峻狹坡路時禮讓適當車輛,駕駛人需隨時保持高度警覺,掌握對向車輛位置、速度及道路寬度,必要時及時剎車或靠邊避讓,並使用喇叭或燈光與對向車輛溝通,以確保交會過程順暢且安全。

 

此外,駕駛人應充分理解不同道路類型交會之特殊要求,例如在峻狹坡路及山路交會時的禮讓原則,單車道橋樑、隧道及未劃分分向標線道路的行車順序,並掌握夜間會車使用近光燈及保持間距之規範,駕駛人唯有全面遵守這些規定,並依據現場道路及交通狀況靈活應變,才能有效降低交通事故風險,保障自己及對向車輛的安全,確保道路交通秩序與通行順暢,尤其在視線不良、道路狹窄、交通繁忙及特殊地形路段,駕駛人應主動減速、觀察、保持車距,並合理使用方向燈、近光燈及喇叭提示對向車輛,靈活判斷禮讓時機,這些都是汽車交會過程中不可或缺的注意義務。

 

整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各項規定,駕駛人須在交會前預先判斷道路狀況、車輛位置、坡度及路寬,交會時保持半公尺以上安全間距,夜間會車使用近光燈,單車道橋樑及隧道禁止交會,山路靠山壁車輛禮讓外緣車,上坡下坡車禮讓規則,未劃分標線道路減速慢行,以及依號誌或行車管制人員指示行駛,並保持對交通環境高度敏感,隨時採取制動或避讓措施,駕駛人只有全面遵守這些注意義務,並依據現場狀況靈活操作,才能保障交會過程安全順暢,維護自身及對向車輛之安全,確保道路交通秩序及順暢通行,避免因疏忽或違規造成交通事故。

 

實務上,駕駛人應將減速慢行、禮讓、觀察、車距控制、燈光使用及對向車輛溝通等行為內化為駕駛習慣,並結合道路環境、天候條件及車輛性能靈活應對,唯有如此,汽車交會才能在各類道路條件下安全進行,避免事故發生,保障自己及他人生命財產安全,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之規定,並實現道路交通安全與通行秩序之目標,駕駛人應持續注意道路狀況、車輛間距、坡度、橋樑及隧道限制、夜間燈光使用及交會禮讓原則,綜合運用各項注意義務,以確保交會過程中各方安全,減少碰撞及意外事故風險,維持道路交通順暢與安全,保障自己及對向車輛通行權利,並遵守法律規定及交通安全原則,使汽車交會過程安全、有效、順暢,並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之規範要求。

-事故-車禍-肇事責任認定-會車

(相關法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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