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車禍怎麼辦?車禍處理步驟為何?

03 Oct, 2025

問題摘要:

遇到車禍的正確處理步驟包括:立即停車報警,確認人員傷亡並進行救護,保存現場並蒐集證據,申請警方紀錄與鑑定,通知保險公司參與處理,嘗試透過和解或調解解決,若無法解決則進入訴訟。每一個步驟都有其法律意義與後續影響,任何一個環節的疏忽都可能導致自身權益受損。交通事故的被害人本就處於弱勢,若再因無知而錯失保護機會,往往難以與加害人背後的保險公司抗衡。因此,平時應建立正確的法律知識,事故發生時冷靜應對,善用制度保障,必要時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方能在不幸的事故中爭取最大保障,將傷害降到最低。

律師回答:

遇到車禍怎麼辦?車禍處理步驟為何?

 

這是多數人一生中都有可能遇到的突發狀況,但卻往往因為缺乏經驗與法律知識而不知所措。交通事故發生時,當事人一方可能受傷倒地,另一方則驚慌失措,現場往往亂成一團。然而法律責任與後續賠償的處理卻不會因為慌亂而中止,因此掌握正確的處理步驟,對於釐清肇責與確保自身權益至關重要。

 

首先,事故發生的當下必須立即報警處理。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警方接獲報案後會趕赴現場,進行勘查、紀錄與蒐證,並繪製現場草圖與製作書面紀錄,當事人也會獲得報案登記聯單,日後可憑此聯單向警方申請相關資料。報警的目的不僅在於維持交通秩序,更在於留下公正的官方紀錄,否則日後若對方反悔或否認責任,當事人將陷入孤立無援的境地。簽署警方初步研判資料前,必須逐一確認內容正確,若有錯誤要立即更正,因為這些紀錄在後續程序中可能會影響肇責判斷。

 

其次,可以申請交通事故鑑定。各縣市政府設有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當事人可持警方紀錄資料聲請鑑定,以釐清肇責。雖然法院不一定拘束於鑑定結果,但多數法官會尊重鑑定會的專業意見,將其作為裁判的重要依據,因此報警留下紀錄是後續申請鑑定的必要前提。

 

第三,必須自行蒐集證據,不能僅依賴警方。事故發生時拍攝現場照片與錄影是基本功,應包含車輛位置、碰撞痕跡、道路環境、號誌狀態、雙方車損情況等。此外應積極尋找證人,記下聯絡方式,並注意周邊是否有監視器,因為這些影像往往是釐清事故責任的重要依據。當事人自身蒐證越完整,就越能在日後程序中掌握主導權。

 

第四,事故發生後7日內可以向警方申請車禍現場圖與現場照片,30日後則可以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這些資料可作為民事求償或刑事程序中的重要依據,若對分析結果不服,還可以再申請鑑定或覆議。

 

第五,應及時通知保險公司。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是我國法律強制投保的險種,對於人身傷亡提供基本保障,但僅限於醫療費用、死亡與失能補償,不包括車輛財物損害。如果要爭取車損賠償,必須看對方是否有投保車體險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此外,許多保險公司提供車禍現場協助服務,當事人可直接通知保險公司派員到場,協助後續理賠程序。若未即時通知,日後理賠可能遭刁難或拒絕。

 

第六,透過和解解決紛爭。若事故不嚴重,雙方通常會傾向於私下和解,但和解時必須簽立書面和解書,並由雙方簽名,必要時讓保險公司派員參與,以免日後對方反悔。依保險法第93條,若和解未經保險人參與,日後保險公司可能不受拘束,影響理賠。因此與保險公司協調是必要的。更謹慎的作法是透過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一旦達成調解並經法院核定,調解筆錄具有與確定判決相同的效力,日後若對方拒不履行,當事人可直接持調解筆錄聲請法院強制執行,保障自身權益。

 

第七,若調解無法解決,最終途徑就是進入法院訴訟。民事部分可提起損害賠償之訴,刑事部分則可能涉及過失傷害、過失致死、酒駕公共危險罪、肇事逃逸罪等。刑事部分由檢察官偵查後可能作成起訴或不起訴處分,民事部分則必須注意舉證責任與損害賠償範圍,包括醫療費用、修車費、看護費用、交通費、精神慰撫金等,所有相關單據都必須妥善保存,以供法院認定。值得注意的是,過失傷害罪屬告訴乃論罪,被害人必須在6個月內提出告訴,否則將喪失追訴權;而過失致死、酒駕或肇事逃逸則為非告訴乃論罪,檢察官即使無告訴也會依法偵辦。

-事故-事故處理-車禍處理

(相關法條=刑法第185=3條=刑法第185-4條=刑法第276條=刑法第284條=民法第184條=民法第19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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