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問題-關於事故處理有什麼應該注意?

15 Mar, 2017

律師回答:

以多年事故處理經驗,所有事故事件處理皆有共同特色與問題,若能解解共同特色後,便可以知道除非嚴重的車禍否則還是和解比較好,因此當事人在找律師前,可以先想一想:

 

一、發生時間通常短且無法預期,處理時間長、麻煩及成本高,處理過程多加小心還是沒有錯!

 

所有事故幾乎都是發生在瞬間,當事人無法預期,即使當事人小心再小心,甚至一輩子沒有違規,也不代表今天不會發生,自己不違規,也不表示別人不違規;但即使再小的不注意,造成結果的不幸,卻要耗費相當長的時間及金錢處理,不論車禍多小,處理起來,在調查事實部分,成本基本都一樣高,事故有是一個人的一輩子,最常見車禍事件便是如此,車禍造成車損人傷,修車要花時間、體傷痊癒也要時間,無論在訴訟及調解程序上的不利益,都需要花上更長的時間及費用,所以小車禍,當事人還是忍一忍,沒有到不得已不要打官司!

 

二、所有事故都是事發前,不注意,但事發後,重數據及搜證,裝設監視器總是沒有!

 

所有意外事故,如車禍案件,騎士或駕駛憑的是經驗,不論是對路況的判斷,或是操控車輛的技巧,以至於面對危險即將發生時的應變能力,而醫生開刀,憑著知識經驗,不可能看著書開戶。但是事故的發生,每多人為因素,應注意並能注意而不注意,人非神,總是有輕忽、率斷,謂之過失,後果自要負任,而所有事故發生後,均是由其他人事前研判,重建現場還原當時狀況,如車禍之車速多少?煞車痕多長?距離長短?號誌秒差?酒測值?而其他種類意外事故,更隨著規則不同而有不同的方式,如醫療過失,醫生處置到底是否在當時的情境,如病人狀況、科學技術下最佳處置,再如職業災害,到底雇主有沒有依職業安全規則設置設備或標準?各種數據、書面或證據突然變得非常重要!所以搜證麻煩,甚至無法回復,所以記得嚴重的事故,不管要不要和解,先搜證準沒錯!

 

三、當事人間互信基礎重建,多點溝通及耐心總是沒有錯!

 

事外事故均是出於當事人預料之外,不可能建立在信任基礎上交易行為,事前同意拿身體或生命來換賠償,絕對不是意外事故,當事人彼此的信任關係已經破裂,才是常態,否則當事人就不會告來告去,因此,事故處理就是從互信基礎薄弱到建立共識,進而走向解決糾紛的途徑。我們認為,法律是一種解決問題工具,專業更是利器,但是重要在於解決問題,當事人及律師如何能重建雙方信任,而非使用法律,否則祇是浪費時間!

 

四、錢不是萬能,但沒有錢萬萬不能,事前買保險總是沒有錯!

 

「錢」在意外事故案件很重要,它可以免除所有麻煩的事,除了可以請律師,事前買保險,更可以在意外事故有全身而退的可能性,我們認為當事人處理問題態度很重要,但是沒有錢,根本沒有辦理處理案件,除非當事人真得沒有任何錯,因此所有意外事故,除了加強注意規則外,但其實更重要的是事前買保險,如責任保險及車體、意外保險,事後有一個經驗豐富的律師也是很重要的,尤其在嚴重事故中,當事人根本心靈受有嚴重創傷,還要當事人處理糾紛,根本折磨人!


瀏覽次數:103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