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問題-我的案件是否需要律師?如何選擇適合我的律師?

06 Nov, 2017

律師回答:

遇到車禍法律糾紛,這時候是否要找一個位律師來處理案件呢?但是發生車禍已經可很不幸,此時找到壞律師更雪上加霜,當事人會問我的案件是否需要律師,以及如何為自己找到心目中的好律師?律師乃係為當事人保護權益,預防您發生糾紛,而當發生糾紛之時,避免損害擴大,民事案件中,作您的利益守護者,避免利益受損,在刑事案件,為您自由及財產積極奮鬥,讓檢察官、法官作出有利的認定,但是臺灣這幾年,每年都有數以百計的律師投入就業市場,為了搶攻本土訴訟案件的大餅,律師彼此間的競爭相當激烈,因此,認識一位律師容易多了,但是要選一位律師,則相較於困難多了。

 

我的案子需要請律師嗎?其實看損害大小及個人對於清白度的堅持,車禍造成的損害,在法律上要負「侵權行為」責任,被害人的權利受到侵害,所以可依法請求肇事者負起賠償的責任;但律師處理要給付律師酬勞,律師費這筆支出並不能加計在車禍損害的賠償項目中來一併請求;反之,肇事者也有可能花錢請律師協助車禍糾紛的處理,這筆律師費的支出,同樣要由肇事者自行吸收。車禍個案是否需要花錢請律師協助處理?

 

通常要看損害的大小,因為這部分和賠償金額有密切的關聯。例如損害輕微的車禍,當事人協商賠償的金額只在拾萬元不超過伍拾萬元,因為律師費並不便宜,也不能轉嫁給對方,那麼花錢請律師幫忙是沒有實益的,因此,有良心的律師必然會建議您,自己處理就好了,可以來諮詢,或評估損害,最多委任寫狀、調解或和解,甚或祇有部分庭期委任辦理。當事人當然可以行自研究處理車禍糾紛之法律資訊,自學對於一般車禍糾紛的處理,定有相當助益,但是還是問一下律師比較好,這時最多花一些諮詢費就好了。

 

但車禍如果涉及的賠償金額龐大、當事人為數眾多或有重大傷亡及案情特殊、複雜等情形時,其實死亡及重傷,即使警方初判沒有責任,也要小心,這類車禍糾紛的處理,本書提供的相關資訊可能有所不足,這個時候就應該慎重考慮應該委任律師協助的必要,或者您對於清白,有過於常人的要求,這時候就是要請律師協助您,免得吃虧!

 

至於,如何選一位好律師?理論上,律師以伸張當事人的公理、正義為天職;受當事人的委託時,必須盡其法律專業之能事,竭心盡力地維護當事人的權益,間接促使公益實現。通常一般執業律師都有處理車禍糾紛的實務經驗,只有經辦案件多寡及處理過程的品質有別而已,畢竟車禍不是件很難的事情,不可諱言的是,其實很少遇到不懂車禍民事或刑事法規,因此經驗及態度成為唯一區分的標準。

 

車禍當事人如果有委任律師的必要,如何為自己找到一位理想的律師人選?首先,先問自己交談後律師的印象如何?當你與律師討論車禍相關議題的互動過程中,你覺得眼前這位律師給你的印象如何?律師回應你問題的態度是否親切並值得信賴?畢竟委任後就要與這位律師合作辦案,涉及個人主觀的感受,似乎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幫忙解決問題是重點,然而,由於將來要和委任的律師接觸也是重要的事,如果現在就與律師間的互動過程中有距離感或覺得不受尊重,未來還能在一起辦理案件嗎?

 

再者,您覺得律師回應你問題的內容是否專業?律師的表達能力如何?口條是否清晰?這一點是客觀上顯而易見的。如果律師針對你的問題能夠對答如流、言之有物,那麼重點來了,你能不能清楚理解律師所說的內容呢?所謂的專業,絕對不是講了一堆專有名詞,卻又讓人聽不懂在說什麼?真正的專業,是你可以聽得懂律師說了什麼,知道他會怎麼幫你,你可以放心地把案件託付給他,這才叫專業。

 

至於,找年紀大或名氣大的律師比較好?我認為都一樣,因為我認為因為車禍案件所需要的其實是處理的態度,認真辦理案件律師自然會一直研究案件,並積極幫您解決問題,談判過程更需要熱沈耐心,處理案件的成敗,其實在掌握案件細微之處。訴訟打贏除了律師除了要不斷充實自己的專業本職外,律師更要思維細膩、條理分明、辯才無礙,在訴訟策略上為當事人運籌帷幄,在法庭攻防上,進退有據,以爭取當事人最終勝訴的目標而努力。一旦已極盡攻防之能事,當事人的個案仍遭法院判決敗訴的命運(檢察官起訴),也不是罕見,畢竟律師、法官或檢察官都是人,人就會犯錯,一個律師再盡力辦案,遇到『特別』法官或檢察官,不可以像神一樣去控制法官或檢察官,

 

律師合理的服務,在委任前親切、專業,委任後絕對會讓您找到人,可以聯絡上,具有處理車禍實務經驗,而收費合理,不會一直看的您的錢包為必要。畢竟律師也是半個生意人,但是通常律師是不會為了些許酬勞就去接讓自己不快的案件,律師是以一個以時間換取報酬的專業人士,而能力強的律師,通常很忙,還有很多案件要處理,不缺您這件,不想為了沒有勝算的案件,也不合符合當事人期待去勉強處理,免得後患無窮。

 

但是當律師同意接受當事人的委任後,律師通常會將收費及付款的方式和當事人說清楚、講明白,雙方並會簽訂書面契約,依約行事,俾有所據。律師收費的方式因人、因案而異,沒有一定的標準,但是好的律師必須會勸您回家考慮以下,甚至給您審約期間,即您有簽約後可以在一定期間內隨時毀約,以免當事人付錢以後再後悔,反而製造許多麻煩。特別強調,律師收費必有一定的行情,案件期待獲得賠償金額不高(或可以求償空間有限),很多律師。包括我在內都不想隨便與您委任案件,畢竟請律師打官司沒有包打贏的,如果得不喪失,很多律師會覺得特別難過。

 

一位好律師會盡其所能地為當事人設想解決問題的方法,當事人決定委任律師後,還必須清楚認知一個事實,就是沒有任何一位律師向你保證官司鐵定打贏的,何況有時訴訟也未必是解決問題的最佳策略。所以我在受任案件時,總是問當事人可以不要打官司,可以和解或調解處理嗎?絕對不是偽善,而是打官司就是一件不確定的兇事,除非有特別原因下,不得不打,否則車禍案件應該盡可能避免發生刑事或民事訴訟,但一旦開打,我們沒有選擇,拼命辦案,最後由法官或檢察官決定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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