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勞駕駛的雇主要負什麼刑事責任?疲勞駕駛肇事司機要負責嗎?
02 May, 2025
問題摘要:
台灣發生的疲勞駕駛造成的車禍案件,特別針對肇事司機以及其雇主或公司應承擔的責任進行分析。就刑事責任而言,職業司機在工作途中發生疲勞駕駛肇事,若導致受害者受傷或死亡,則應負擔過失傷害罪或過失致死罪的刑事責任。政府對於疲勞駕駛的防範措施並不只是開罰,而是希望駕駛人能夠重視行車安全,降低因疲勞導致的交通事故風險。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馬路如虎口,除酒駕以外,台灣「疲勞駕駛」造成的車禍案件也不在少數。人體生理時鐘夜間對外界的感知與反應較遲緩,常有昏昏欲睡、難以集中精神的情形。長時間駕駛或服用藥物,亦可能導致昏沉嗜睡,於該狀態下駕駛車輛可能無法對突發狀況即時應變,導致行車危險。肇事者應該對受害者負民事賠償責任,而在疲勞駕駛肇事的車禍中,除司機要負責,雇主、公司也需要承擔疲勞駕駛的車禍責任。
疲勞駕駛指的是當駕駛人的精神或身體狀態無法自主控制,在行駛過程中出現視覺模糊、眼睛發紅、不自覺點頭、頻頻打哈欠、臉部發麻、視野變窄、反應遲鈍、注意力無法集中、思維能力下降、動作僵硬緩慢等症狀,這些狀況可能導致駕駛人無法正確判斷路況或迅速反應突發狀況,進而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造成疲勞駕駛的原因多與駕駛者的身體狀況、所服用的藥物、生理老化程度以及長時間睡眠不足、營養失調、壓力過大等因素有關。此外,當駕駛人行駛於視線不佳或車速較快的道路環境時,需要耗費更多專注力,這樣的情況下,隨著時間的推移,很容易感到疲憊,甚至可能出現方向感喪失、車速忽快忽慢等問題。
駕駛人責任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規定:「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三個月。」這項法規的目的在於防止疲勞駕駛,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的風險。為了確保行車安全,駕駛人應該養成良好的自我管理習慣,例如開車前一天保持充足睡眠、平時關注自身健康狀況,並避免長時間駕駛不休息。
若連續駕車超過8小時且經查屬實,將面臨新台幣1,200至2,400元的罰鍰,並禁止駕駛;若責任歸屬於汽車所有人,則有可能被吊扣汽車駕照。為了防範疲勞駕駛,駕駛人應養成良好的自我管理習慣,包括開車前一天保持充足睡眠、平時注意健康狀態、避免連續駕駛超過8小時等,這些都是確保行車安全的重要關鍵。
依公路法第34-1條第2項、第79條第5項規定訂定之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9-2條規定:「營業大客車業者派任駕駛人駕駛車輛營業時,除應符合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令關於工作時間之規定外,其調派駕駛勤務並應符合下列規定:一、每日最多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十小時。二、連續駕車四小時,至少應有三十分鐘休息,休息時間如採分次實施者每次應不得少於十五分鐘。但因工作具連續性或交通壅塞者,得另行調配休息時間;其最多連續駕車時間不得超過六小時,且休息須一次休滿四十五分鐘。三、連續兩個工作日之間,應有連續十小時以上休息時間。但因排班需要,得調整為連續八小時以上,一週以二次為限,並不得連續為之。」這些規範的目的在於降低職業駕駛因疲勞駕駛而發生事故的風險,確保行車安全。
許多職業駕駛因長時間駕駛而忽視休息的重要性,工作超時也是造成疲勞駕駛的一大因素。因此,如果發現自己有疲勞駕駛的情況,應立即找安全的地方停靠休息,千萬不要勉強繼續開車,否則可能導致嚴重的交通事故,造成難以挽回的悲劇。
對於職業駕駛而言,長時間駕駛是工作的一部分,因此更應該遵守適當的作息規律,確保在行駛時擁有最佳的身心狀態,這樣不僅能保障自身安全,也能確保其他用路人的安全。政府對於疲勞駕駛的防範措施並非只是為了開罰,而是希望透過法規來提醒駕駛人重視自身的行車狀態,避免因為一時的不適或疏忽而造成嚴重的交通事故。無論是長途旅行還是日常通勤,駕駛人都應該時刻關注自己的身體狀況,並適時休息,以確保行車安全。
疲勞駕駛,通常都發生在計程車司機、貨車司機等職業司機身上。疲勞駕駛並非小事,它所帶來的影響可能不僅僅是個人的問題,還可能危及其他用路人的生命安全。因此,每位駕駛人都應該具備高度的安全意識,當發現自己有疲勞駕駛的徵兆時,應立即採取適當的休息措施,而不是強行撐過去。唯有如此,才能真正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確保所有人的行車安全。
疲勞駕駛肇事,如果讓受害者的身體受傷甚至死亡,就要負擔刑法第284條、第276條的刑事責任「過失傷害罪/過失致死罪」。這些法律規定顯示出,疲勞駕駛不僅僅是個人行為問題,更可能涉及刑事責任,影響駕駛人的未來與家庭生活,因此應高度警惕,避免因過度疲勞駕駛而釀成不可挽回的後果。
雇主責任
雇主若強迫或縱容駕駛人過勞駕駛,導致交通事故並造成他人傷亡,可能需負擔刑法上的過失致死罪或過失傷害罪,刑法第276條規定,若因過勞駕駛導致交通事故使人死亡,雇主可能涉及過失致死罪,若雇主明知駕駛人已疲勞仍強迫其繼續工作,甚至設下不合理的工時要求,將可能被認定為重大過失,面臨較嚴重的刑責,而若事故僅導致受害者受傷,則可能構成過失傷害罪若因重大過失導致傷害,則刑度加重,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三千元以下罰金,除了刑責之外,雇主若違反勞動基準法關於工時的規定,亦將面臨勞動法規上的行政責任,依勞動基準法第30條規定,勞工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超時須給付加班費,且不得超過法定上限,若雇主違法要求駕駛人長時間工作,將面臨新台幣二萬元至一百萬元的罰鍰,並須改善工時制度,否則可能遭到更重的處罰。
此外,公路法也對於運輸業者的駕駛工作時間進行了限制,營業運輸業者應遵守駕駛工時規範,例如每日駕車不得超過十小時,且連續駕駛四小時必須休息至少三十分鐘,以避免過度疲勞影響行車安全,若違反此規定,將面臨新台幣九千元至九萬元的罰鍰,情節嚴重者甚至可能被吊銷營業執照,政府對於疲勞駕駛的防範措施並不只是透過開罰,而是希望駕駛人與雇主都能意識到疲勞駕駛的危險性,並主動採取防範措施來降低事故風險,特別是職業駕駛,由於工作性質的關係,長時間開車成為日常,但這並不代表可以忽視休息的重要性,許多職業駕駛為了趕工或增加收入,往往忽視休息,導致身體長時間處於高壓狀態,進而影響判斷能力與反應速度,疲勞駕駛的危險性極高,人體進入疲勞狀態後,容易出現專注力下降、反應遲鈍、視野變窄等情況,而這些現象在高速公路行駛時尤其危險,可能造成嚴重連環車禍,因此,雇主應負起管理責任,確保駕駛人擁有足夠的休息時間,避免過度疲勞導致意外事故,當駕駛人感覺疲憊時,應該尋找安全的地點停車休息,而非勉強行駛,這也是雇主應該主動監督的部分。
此外,雇主還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受害者或家屬可依民法請求醫療費用、喪葬費、精神慰撫金等損害賠償,若事故導致多人死傷,賠償金額可能十分龐大,因此雇主應確保駕駛人在適當的工時內工作,並提供合理的休息時間,以避免因疲勞駕駛引發的法律風險及交通事故責任,長時間駕駛不僅影響行車安全,還可能對身體健康造成影響,長期處於高壓狀態可能導致慢性疲勞、心血管疾病等健康問題。
因此,雇主應該學會調整排班,確保駕駛人能夠在合理的工作時間內完成任務,避免因疲勞導致健康狀況惡化,在道路上,每位駕駛人都肩負著維護行車安全的責任,而雇主作為駕駛人的管理者,更應該確保員工在安全的環境下工作,唯有透過良好的管理制度與適當的休息安排,才能真正降低疲勞駕駛帶來的風險,確保所有用路人的安全。
許多交通事故的發生往往與駕駛人的精神狀態有直接關聯,因此,在開車前應評估自身的狀況,確保精神良好,並在旅途中適時休息,以降低疲勞駕駛的風險。此外,若感到疲勞,應尋找適當的方式來恢復體力,而不是透過強撐或危險行為來硬撐行程。如果在行駛過程中感到注意力無法集中、視線模糊或身體疲憊,就應立即尋找安全地點休息,而不是等到發生危險時才後悔。
-事故-車禍-交通事故-刑責責任
(相關法條=公路法第34-1條=公路法第79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刑法第276條=刑法第28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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