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車(開車)撞到人了怎麼辦?

25 Mar, 2024

問題摘要:

當事人騎機車或開車發生事故時應注意的事項,尤其在對方提出告訴或索賠時,尋求專業法律諮詢非常重要。如果有人受傷或死亡,便有發生刑事責任可能,這時候無論在刑事程序是始終是處理的重點。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當事人騎機車因為煞車不及,不小心撞上前面被害人的機車,如果被撞到的被害人摔車身體有受傷,想要告當事人,雙方該留意些什麼?是要加速離開,還是趕快報警?會不會坐牢?對方會不會獅子大開口?萬一我賠不起怎麼辦?保險公司不是都會處理嗎?為何我還會收到法院傳票?』從車禍發生第一天,這些恐懼盤旋腦海不去,吃不下睡不著,無法安心上班。 

 

刑法第185-4條規定:「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法第284條規定:「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287條規定: 「…第284條之罪,須告訴乃論。…」。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罪之時起,於6個月內為之。」

 

車禍當下處理建議:

車禍發生當下,除非無人傷亡、車子毀損輕微可以行駛且不移動車子會影響到交通,需先用粉筆或尖硬物在地上標繪定位車輛位置與現場痕跡證據後,將車輛移動到不妨礙交通的位置並打110報警處理;如果有人受傷,就不得任意移動車輛或現場。等候員警的同時,可拍攝雙方車輛的車況、撞擊點的照片以便後續處理,若旁邊有目擊者,可以和目擊者詢問聯絡方式,以便後續協同釐清肇事責任。

 

筆錄時謹慎回答:

在筆錄時要清楚表達事故經過,避免被誤導或錯誤陳述。如果被害人受傷想要告訴:尊重被害人的權利:被害人有權利提出告訴。

尤其在對方提出告訴或索賠時,尋求專業法律諮詢非常重要。

筆錄時謹慎回答:在筆錄時要清楚表達事故經過,避免被誤導或錯誤陳述。

 

如果被害人受傷想要告訴:尊重被害人的權利:被害人有權利提出告訴。

準備相關證據與文件:包括事故報告、照片、目擊證人陳述等。

 

配合警方與法院的進一步調查與審理。最後,記住,在處理任何事故時,保持冷靜、清晰地溝通,並且遵循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在合適的時機尋求專業法律與保險的協助,可以幫助你更有效地解決問題,保護自己的權益。

 

確定肇事刑事責任,以協商賠償金額時,可以先向地方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申請(得線上申請)相關車禍資料:

 

事故七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車禍現場照片」;於事故三十日後得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一般簡稱為初判表,若對初判表內容不服之一方,得自費3000元,在案發日起算六個月內逕向各地方政府交通事件裁決處申請鑑定)。雙方並得根據前述資料,判斷是否有刑事及民事責任。

 

這時,主要是在肇事責任明確時(例如:被害人車子靜止等紅燈遭當事人從後方追撞),如人身受傷也是小的,可以在員警在場的情況下,談妥雙方和解的損害賠償金額,並且白紙黑字載明於和解書上面。或人身傷亡,在此情形建議先等被害人送醫觀察傷勢狀況、確認後續的治療方式(有沒有需要住院、動手術、復健等等),並依上述方式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後,再和被害人協商賠償的事宜。

 

準備相關證據與文件:包括事故報告、照片、目擊證人陳述等。

 

尋求律師協助,以配合警方與法院的進一步調查與審理。最後,記住,在處理任何事故時,保持冷靜、清晰地溝通,並且遵循法律程序是非常重要的。在合適的時機尋求專業法律與保險的協助,可以幫助你更有效地解決問題,保護自己的權益。

 

(相關法條=刑法第185-4條=刑法第284條=刑法第287條=刑事訴訟法第237條)

瀏覽次數:16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