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5
Jul共同侵權行為人間須否有意思聯絡?
問題摘要 共同侵權行為之判斷重點並不在於行為人間有無意思聯絡或共謀,而在於其行為是否客觀上對損害結果形成共同因果力,只要數人不法行為結合而致同一損害,且各人具主觀...
-
25
Jul如何舉證受僱人之選任及監督是否已盡相當之注意?
問題摘要: 雇主若欲舉證已盡相當之注意,應針對選任階段提出受僱人資格審核、能力測驗、面試紀錄及背景查核等資料,監督階段則應提供工作守則、職務說明書、訓練紀錄、考核...
-
25
Jul何謂民法191條之3一般危險責任?
問題摘要: 民法第191條之3所建立之一般危險責任制度,是一種以社會風險分配、舉證責任調整與被害人保護為核心的現代侵權責任制度,藉由將風險歸責於危險製造者,彌補傳...
-
25
Jul別人行為與我無關?共同肇事者的車禍、職業災害或其他事故之民事責任為何?
問題摘要: 無論在交通事故、職業災害或其他事故事項中,只要當事人之行為與損害發生具有相當因果關係,並與他人行為共同構成損害結果,即構成民法第185條所定之共同侵權...
-
25
Jul利用公司車輛從事私人業務,導致他人發生損害,老闆是否應負連帶責任?
問題摘要: 雇主是否需要對員工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的侵權行為負連帶賠償責任,取決於該行為是否與執行職務有關,並且雇主是否能夠證明已經盡了合理的監督和管理責任。如果雇主...
-
25
Jul車行是否須就靠行車輛負僱用人責任?
問題摘要: 靠行雖名義上非僱傭,但若從外觀與事實認定而言,法院仍可適用民法第188條讓公司承擔僱用人責任,關鍵在於保護不知情的受害第三人,避免責任逃避與權利落空。...
-
25
Jul車禍四個月後始發現受傷可求償嗎?
問題摘要: 即便車禍發生已有數月,只要能證明損害確係源於該事故且尚未逾請求時效,受害人仍得依法主張損害賠償,並保有向保險公司或加害人追償之權利。實務中應特別注意舉...
-
25
Jul車禍事件中的連帶賠償是什麼意思?
問題摘要 車禍事件中的連帶賠償機制,從外部來看可有效確保被害人及時獲得全額補償,從內部則建立一套清償後求償分擔的規範結構,避免某一加害人獨自承擔全部風險,該制度同...
-
25
Jul車禍或其他事故受傷的被害人可以向何人請求賠償?
問題摘要: 被害人若遭遇車禍或其他事故所致人身傷害,其請求權之對象並不限於直接行為人,尚包括間接或派生行為人,以及對加害人有監督、僱用、扶養、教養等責任之人,其請...
-
25
Jul夜店員工下班時侵害客人,老闆應該負連帶責任嗎?
問題摘要: 夜店員工於下班時對顧客施以性侵等不法侵害行為,若其行為在外觀上仍具備執行職務之形式,或係利用職務便利所為,法院將可能認定雇主須依民法第188條與員工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