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餐廳對於非消費者之第三人,應負何等責任?
瀏覽次數:118
問題摘要: 餐廳對於場內之非消費者第三人亦負有完整的風險預防與損害賠償義務,不得僅以「非顧客」或「其行為不受控」作為責任免除的抗辯。在日益強調公共場所安全與兒童保護之社會氛圍下,餐廳經營者更應強化安全評估與教育訓練,完善環境設計與告示機制,建立突發狀況的應變流程,並進行定期自我檢查與風險管理。最後即使事發後提出「...
-
要如何處理食物中毒的求償事宜?
瀏覽次數:118
問題摘要: 食物中毒案件中因果關係舉證困難,既反映在證據取得上的限制,亦呈現在消費者與業者資訊與資源的不對等。透過食安法第41條的行政查處與資料回溯機制,配合民事訴訟中表見證明的適用,除可協助受害者實現救濟,也有助於促使業者提升自主管理與風險控制能力。法院在此類案件中須妥善運用經驗法則與舉證責任轉換原則,平衡雙方...
-
告知後同意法則與醫美的醫療疏失的關聯為何?
瀏覽次數:117
問題摘要: 醫學美容領域中醫師之說明義務應更為嚴格,且不得以一般醫療之標準為限。醫師應就所有對病患判斷有實質影響之資訊為全面且清楚之說明,包括治療必要性、副作用、併發症、結果可預見性及可替代療法等,使病患能做出知情且自主之醫療選擇,否則即屬違法施術,構成醫療疏失,應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醫學美容並非必然性治療,病患...
-
健康檢查醫師判讀錯誤可能產生的民事責任?
瀏覽次數:116
問題摘要: 健康檢查固然屬於預防性質的醫療服務,但醫師對於受檢資料之判讀具有醫療行為性質,依法負有與一般診治行為相當之注意義務,若因過失未及早指出異常致病程惡化或生命損失,法院仍將依法課以民事損害賠償責任,並依個案舉證能力與醫學鑑定報告綜合認定過失與因果關係的成立與否。爰此,醫師於健康檢查判讀過程中應更為審慎,醫...
-
醫生的告知義務種類及範圍為何?
瀏覽次數:115
問題摘要: 醫師告知義務的種類與範圍,涵蓋病情、治療方案、風險效果、醫療資源等所有影響病患決定的重要資訊;其法律責任分為刑事與民事兩部分,須視違反告知義務與損害結果之因果關係而定。醫師必須在保障病患自主權與維護醫療秩序之間取得平衡。若告知不足,將侵害病人選擇權並可能觸法;若告知過度,則可能造成病患困惑甚至拒絕合理...
-
理性醫師是什麼?適用在什麼情境?
瀏覽次數:113
問題摘要: 理性醫師標準作為醫療過失判斷的核心工具,其功能在於提供一具體明確且可操作的判斷基準,使司法審查醫療行為時得以兼顧病患權益保障與醫師專業自主。在適用刑法第14條過失規定時,法院須結合醫療現場資訊、當時醫療技術與常規、醫師行為背景與反應能力等因素,判斷該行為是否違反理性醫師應盡之注意義務。透過此一標準的建...
-
醫療訴訟與舉證責任分配關係為何?
瀏覽次數:112
問題摘要: 法院透過民訴法277條但書所賦予的調整彈性,得依案情採取舉證責任減輕、降低舉證程度、強化醫師說明義務或舉證責任轉換,並結合醫療水準判斷,藉此在醫病資訊極端不對等的情況下,仍盡可能維護程序公平與實體正義。對病患而言,應積極蒐集病歷與相關證據,善用證據保全制度;對醫師而言,應嚴謹記載病歷,並盡到告知義務,...
-
學校或辦理活動者在旅程發生車禍事故,應該如何究責?
瀏覽次數:110
問題摘要: 教師或導護人員在保護學生過程中,如已善盡合理注意與防護措施,事故發生後原則上不應負擔法律責任;而因其積極作為降低危險,所致之損害行為亦可依法免責;然若教師或相關人員有怠忽或疏失行為,則仍須依法負擔相應之法律責任。學校及辦理活動者之責任認定應分為三大層面:教師或導護人員的保護義務履行情形、學生或第三方之...
-
學生上下課的通勤事故,學校與教師應負什麼責任?
瀏覽次數:110
問題摘要: 學生上下學之安全維護,原則上雖為親權人負責之範圍,但當學校或教師實質介入此範疇,例如提供交通工具或派遣人員協助學生上下學,即有高度之安全注意義務,若因學校或教師未善盡此等義務致學生受損害,即可能構成侵權行為或國家賠償責任;因此,學校宜於事前即確立明確之安全管理規範與措施,選用可靠之交通工具及人員,並對...
-
消費者場所不安全,消費者應如何求償?
瀏覽次數:109
問題摘要: 園區或店家若未能提供安全的消費或遊憩環境,致使消費者受傷,不僅將面臨消保法下的無過失侵權責任,亦可能因違反契約義務而須負民法上的契約責任。儘管契約責任在理論與學理上具高度討論空間,實務上為求訴訟效率與賠償保障,消費者仍應以消費者保護法作為主要的請求依據,輔以民法之侵權與契約責任作為補充,如此更能有效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