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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註釋-拒絕履行
民法第198條規定: 因侵權行為對於被害人取得債權者,被害人對該債權之廢止請求權,雖因時效而消滅,仍得拒絕履行。 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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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七條規定註釋-侵權行為請求時效
民法第197條規定: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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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註釋-物之損害計算方法
民法第196條規定: 不法毀損他人之物者,被害人得請求賠償其物因毀損所減少之價額。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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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規定註釋-人格權受損之精神上損害賠償
民法第195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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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四條規定註釋-侵害他人致死者精神上損害賠償
民法第194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被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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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三條規定註釋-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
民法第193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或健康者,對於被害人因此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或增加生活上之需要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前項損害賠償,法院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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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註釋-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
民法第192條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對於支出醫療及增加生活上需要之費用或殯葬費之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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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一之三條規定註釋-危險活動責任
民法第191-3條規定: 經營一定事業或從事其他工作或活動之人,其工作或活動之性質或其使用之工具或方法有生損害於他人之危險者,對他人之損害應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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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一之二條規定註釋-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責任
民法第191-2條規定: 汽車、機車或其他非依軌道行駛之動力車輛,在使用中加損害於他人者,駕駛人應賠償因此所生之損害。但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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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民法第一百九十一之一條規定註釋-商品製造人責任
民法第191-1條規定: 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其損害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