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人民申請國家賠償,要符合什麼樣的情況?要經過哪些流程?
瀏覽次數:1393
問題摘要: 國家賠償是一種保障公民權益的制度,在特定情況下,如果公務員行使職權造成損害,或者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不善導致損害,公民可以向政府請求賠償。公務員不法的侵害行為: 如果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故意或過失侵害了人民的權益,例如違法拘禁、過失致人受傷等。如果公共設施的建造、管理存在瑕疵,導致人民的生命、身體、人身...
-
在公營事業機構出意外,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瀏覽次數:1392
問題摘要: 在面對公營事業導致的事故和傷害時,國家賠償法和其他特定法律如何相互作用,以及如何適用於不同情況。當公共設施的設置或管理存在欠缺,導致人民生命、身體、人身自由或財產受到損害時,根據國家賠償法第3條,國家應承擔賠償責任。這一原則適用於那些直接為公眾服務的公共設施,如道路、橋樑等。公營事業如台鐵參與私法主體...
-
誰可以請求國家賠償?
瀏覽次數:1391
問題摘要: 國家賠償法的適用範圍和賠償請求權人的定義具有一定的廣泛性,但也有其特定的限制。首先,國家賠償法第2條對於公務員的定義明確包括從事於公務的人員,意味著公立學校教師屬於這一定義範圍內。此外,當這些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如果因為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的自由或權利,國家應負起損害賠償責任。然而,國家賠償法所提到...
-
國家賠償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向哪一個機關、在多久的期間
瀏覽次數:1383
問題摘要: 公務員不法侵害或公共設施瑕疵所造成的傷害,以及被害人或其繼承人可以請求的賠償項目。被害人受傷及財物毀損情形: 被害人可以請求醫療費用、因勞動能力受損而產生的損失、生活上需要的賠償、非財產上損害賠償(慰撫金)以及財物毀損賠償。被害人死亡情形: 被害人死亡後,其繼承人可以請求相應的賠償,包括被害、扶養費和...
-
請求國家賠償有無時間限制?
瀏覽次數:1381
問題摘要: 關於賠償請求權的時間限制,依據國家賠償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賠償請求權從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計算,並且必須在兩年內行使,否則消滅;另外,從損害發生時起,超過五年也不得提出請求。最高法院的判例強調「知有損害」的主觀性,即請求權人實際知道損害及賠償義務人的情況。另外,國家損害賠償因公權力不法侵害而產生,...
-
愛車拖吊受損,如何處理?
瀏覽次數:626
問題摘要: 雖然違規停車本身屬於違法行為,但這不代表車主就應無條件承擔拖吊過程中所造成的一切損害。警察機關與其行政助手雖然可依法施以拖吊處分,但仍負有依比例原則、適當程序與注意義務執行公權力之責。若車輛在過程中因執行瑕疵而受損,人民依法有權請求國家負責,確保其財產權不被違法侵害。唯有政府機關與民眾均依法行事,方能...
-
公務員侵害國家賠償責任為何?
瀏覽次數:457
問題摘要: 公務員侵害型國家賠償責任制度兼具補償、監督與預防三大功能,其核心在於國家對公權力運作所造成之損害負最終責任,以落實法治國原則與人民信賴保障。未來隨著行政委託與外包趨勢擴大,國家應確保即便公務由私人執行,人民仍可依國家賠償法獲得救濟,以避免「責任斷層」,並持續強化公務員教育與內部追償機制,使國家賠償制度...
-
學校舉辦體育活動,學生受傷,學校、主辦老師、導師有責任嗎?
瀏覽次數:441
問題摘要: 學生於體育活動中受傷,學校與教師是否需負責,須依是否有過失、有無盡應注意義務、活動性質及學生行為等因素綜合判斷。公私立學校於法律上所面對之責任模式略有不同,惟對於保障學生安全、減少風險發生,均有積極義務。而所謂「免責同意書」多為校方之風險提示與家長知情同意之證明,並不具有法律上絕對免責效果,實應以妥善...
-
公營事業與國家賠償責任關連為何?
瀏覽次數:433
問題摘要: 公營事業與國家賠償責任的關聯,實質上反映了國家角色轉變與法律責任結構的調整。當國家以企業化手段執行公共任務時,人民對其信賴與依賴未減,反而更深,因此國家賠償制度應隨之調整。未來若能以任務實質為判斷基準,確立凡屬執行公共事務者皆應負國家賠償責任,並在法制上明確界定公營事業之責任歸屬,將更能實現憲法保障人...
-
道路施工地點未無照明或警示,國家賠償責任應如何請求?
瀏覽次數:387
問題摘要: 當因公共設施瑕疵導致交通事故時,國家或地方政府有無賠償責任,須視該設施是否存在設置或管理之欠缺,並對照國家賠償法之相關要件審酌,包括設施屬公共使用、有安全瑕疵、事故與瑕疵間具因果關係等要素,若俱備則應負賠償責任。但若人民自身亦具注意義務違失,法院亦將衡酌其過失比例予以減責。更值得注意的是,當人民主張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