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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物人或胎兒可以因其父母因意外事故而死亡請求慰撫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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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胎兒與植物人作為被害人死亡的子女,其與父母間的法定親屬關係與情感連結無庸置疑,在法理與實務上皆有權主張民法第194條所定之精神慰撫金,法院亦不得因其年齡、行為能力或意識狀況而否定其權利。此等安排體現我國民法對生命尊嚴、家庭情感與精神損害之制度性補償,並提醒社會大眾,生命價值不可低估,每一樁事故背後,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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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與私人院所之診斷證明有何不同?是否在損害賠償求償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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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公立醫院與私人院所出具之診斷證明雖在醫學上地位並無高下之分,然於法律實務上仍因其公文書與私文書之性質差異,對訴訟證據力、行政審查與舉證方式產生不同影響。原則上兩者可作為損害賠償請求或勞動能力認定之依據,但若對其真實性、因果關係或損害範圍有疑問,仍應透過專業鑑定機構補充釐清,以確保司法判斷之正確性與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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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被害人領了職災補償的給付,還可以跟加害人要工資損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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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車禍被害人領取職災補償後能否再向加害人請求工資損失,關鍵在於加害人是否與雇主為同一人:若非同一人,職災補償與侵權賠償分屬不同法律關係,加害人不得主張抵充,被害人可再請求工資損失;若為同一人,依勞基法第60條規定,雇主得以已給付的職災補償抵充工資損失賠償金額,以避免重複請求之不當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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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被害人可以請求對方賠償醫療費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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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事故被害人請求醫療費之法律框架,可分為三個層次:第一,既已發生的醫療費用,包括急診、門診、住院及復健費;第二,因蒐證或必要評估所支出的費用,如診斷證明費、影像檢查費等;第三,未來必要之醫療費用,需待客觀證明或實際支出後方能請求。此三者均須依據民法第193條及第213條之規定,並佐以醫療單據或專業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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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價車的車禍,究竟該怎麼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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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高價車事故賠償涉及肇事責任認定、修復費用折舊計算、車輛價值損失評估等多重因素,車主應審慎衡量修不修之利弊,大損情形下改請求市價損失較為穩當,而若執意修復,應準備充分證據證明修復方式之必要性與合理性,否則法院可能不支持全額賠償。對加害人而言,則可透過行政院折舊標準爭取較低賠償金額,減輕責任負擔,最終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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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被害人可以請求看護費用賠償責任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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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看護費用之賠償係人傷案件中占比極高之項目,法理上以損害填補與公平為依歸,證據上以醫囑與客觀功能受限為核心,計算上以市場行情與必要期間為主軸並妥為折現,爭點上注意與社會給付之不重複與與有過失之整體酌減。即使由親人照顧,只要能具體證明照護之必要與密度,亦可依相當對價請求相當於看護費之損害,受傷後即早請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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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撫金之衡量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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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精神慰撫金作為我國民法下非財產損害賠償制度的重要一環,目的在於填補人格法益遭受侵害所生的心理創傷。其核給雖具主觀性,但法院仍應依據既有判例及實務標準,酌情斟酌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各項具體情況,並努力建構一套可供參考的客觀衡量標準,以實現公平、妥適且具安定性的裁判,讓被害人獲得應有補償的同時,也強化對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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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人在工作過程導致他人死傷,雇主可能可以免除自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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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現行實務大致採取「寬認執行職務範圍」的外觀理論,不問員工是否主觀意圖為雇主服務,只要其加害行為係發生於職務相關時空背景下,且與職務具有形式或功能上的連結,即屬「執行職務」,雇主即應對其連帶負責。雖有見解主張應限縮解釋,以免對雇主造成過重負擔,但整體實務仍維持保障受害人、促使雇主自律監管之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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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借給我朋友開卻發生車禍?我也可能有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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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車主一旦出借車輛,即便未親自開車,也不能自外於整起事故責任。是否成立相當因果關係,關鍵在於出借人是否知情、是否盡到注意義務、是否可預見風險。借車這件看似日常的小事,背後實則可能牽涉重大民事與刑事責任,提醒所有車主在決定借出愛車前,務必要三思而後行。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民法第18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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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侵權行為人間須否有意思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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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共同侵權行為之判斷重點並不在於行為人間有無意思聯絡或共謀,而在於其行為是否客觀上對損害結果形成共同因果力,只要數人不法行為結合而致同一損害,且各人具主觀責任能力,即可成立共同侵權,由於該制度具有強連帶性質,得有效保障受害人免於個別追訴之困境,並於行為人間建立合理之求償分攤結構,乃現代侵權法責任分擔制度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