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方闖紅燈急煞看到我的車後摔車,在不知情下離開算肇逃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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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在「對方闖紅燈自摔」且「我方無違規或過失,並不知對方發生事故」的前提下,我方離開現場原則上不會成立肇事逃逸罪。構成該罪須以行為人知悉交通事故且知情有傷亡後仍惡意逃逸為前提,否則不具主觀故意,即欠缺犯罪成立的主體條件。實務應以客觀證據認定駕駛人是否具有知悉事故及人員傷亡的合理根據,而不能僅以事後發現對方...

  • 喝酒後騎電動機車,也算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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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電動機車酒駕不算酒駕」的想法完全是錯誤的。只要該交通工具具備動力裝置,不論為傳統汽車、機車,或現代電動代步工具,只要飲酒後駕駛即可能違反刑法與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構成酒駕行為。民眾應正確認識「動力交通工具」的法律定義,避免因一時誤解而誤觸法網。唯有徹底避免酒後駕駛,不碰車、不騎乘,或改由代駕與計程車返...

  • 車禍肇事可以獲得緩起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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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車禍肇事能否獲得緩起訴,必須符合幾個條件:第一,罪名須屬於法定刑非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範圍;第二,被告具悔意並積極與被害人和解賠償;第三,檢察官考量公共利益後認為適合緩起訴。只要被告在緩起訴期間內履行條件,未再犯新罪,案件就會在期滿後落幕。反之,若違反條件或再犯,緩起訴隨時可能被撤銷...

  • 雙方沒有碰撞,就一定不構成肇事逃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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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肇事逃逸罪之認定關鍵,在於是否「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及駕駛人是否明知或應知而仍逃逸,並不以是否發生碰撞為要件。實務判決亦屢屢確認:未碰撞不等於無因果關係,未碰撞亦可能構成交通事故,只要駕駛人知悉事故發生卻未盡留置或救助義務,即有構成肇事逃逸之虞。故建議駕駛人於發生任何可疑交通事故時,務必留在現場協助...

  • 喝酒後騎電動滑板車,是否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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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喝酒後騎電動滑板車確實有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並不僅止於受罰單處分。法律發展趨勢是將所有以電力或引擎推動的交通工具納入規制範圍,以符合法制一致性與保護公益的需求。因此,民眾不應心存僥倖,認為僅騎小型電動滑板車便可規避酒駕規範,一旦酒測值達標,便須承擔刑事責任。最安全的作法仍是飲酒後選擇步行、搭乘大眾...

  • 發生車禍時,如何才能有自首減刑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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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發生車禍時,若駕駛人希望有自首減刑之適用,必須把握「未發覺」的時間點,於警方尚未掌握犯罪人身分前,主動向有偵查權限的公務員承認犯罪,並表示接受裁判,不得有逃避或湮滅證據的行為。即使行為人因緊張或害怕一時離開現場,只要及時回頭承認,或透過適當管道主動坦承,仍有可能成立自首。自首的成立與否,實務上由法院依...

  • 發生車禍不要隨意離開現場?什麼是現場?可以等別人攔下來再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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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現場的概念絕非單指事故當下的撞擊點,而是指駕駛人有義務停留、施救、報案與等候處理的區域,離開現場不必等到「逃很遠」、「完全不知去向」,只要駕駛人未履行基本救助義務就屬逃逸,法律要求的是即時停留與積極救助,而非等人攔下來才停或事後補救。任何肇事後先逃再說的想法都極其危險,最嚴重可處七年徒刑,輕則也有數年...

  • 車禍或事故刑事案件附帶民事訴訟,究竟應該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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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題摘要: 附帶民事訴訟於移送至民事庭後,即與刑事訴訟程序分離,後續應完全依民事訴訟法規定進行審理,附帶訴訟免繳裁判費之範圍,僅限於移送前原已主張之部分,若原告在民事庭進行時追加或擴張請求,法院應重新核定標的金額並命補繳裁費。這代表一旦案件進入民事庭,被害人若有新損害項目或損害擴大,須特別注意裁費問題,不能單憑附...

  • 趁酒測前趕快喝酒,可以躲過刑責嗎?

    瀏覽次數:332

     

    問題摘要: 駕駛人若於遭遇警方臨檢時趁機大量飲酒,企圖以此規避酒駕刑責,不僅無法達成目的,反而會因干擾執法或構成拒測處分而承擔更重法律後果,警方在合理懷疑下得立即依現行犯將其逮捕,並報請檢察官進行強制採樣,因此建議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守法才是避免一切法律責任與人生遺憾的最佳保險。 律師回答: ...

  • 駕駛人無過失及情節輕微之肇事逃逸,刑事責任為何?

    瀏覽次數:331

     

    問題摘要: 對於無過失或情節輕微之肇事逃逸行為,法律雖有明文規定,惟在適用上應謹慎考量肇事是否可歸責於駕駛人,逃逸是否具有主觀惡意,並透過合宜之解釋與量刑權之行使,落實罪刑相當原則與人權保障,避免刑罰淪為僅為嚴懲駕駛而生之機械工具。爰此,駕駛人若因無可歸責事故離去現場,不應逕以肇事逃逸罪論處;若因疏忽未察覺事故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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