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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開偵查庭可否請律師陪同?車禍事故案件偵查中律師應如何協助被告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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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車禍案件偵查過程中,被告請律師陪同參與偵查庭不僅是權利,更是一項關鍵保障,律師可在程序上守護當事人權益,在實體事實上透過法律與鑑定主張爭取有利結果,協助當事人從複雜的法律程序中脫困。 律師回答: 在刑事案件的偵查階段,尤其是交通事故引發的刑事責任案件中,常有當事人詢問:檢察官開偵查庭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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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正當程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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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按照憲法預設的價值,人民本是自由的,國家不得隨意剝奪人民行動自由與隱私權,因此對於人民進行酒測,必須具備合法依據並遵循正當法律程序。若非法實施酒測,人民自得拒絕,而不得處罰。警察僅得對「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交通工具」予以攔停,並要求駕駛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且在受檢人拒絕時,警察應先行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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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測試正當程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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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酒精測試正當程序應包含以下要點:合法路檢設置與全程錄影、檢測前詢問飲酒時間及提供漱口機會、使用新吹嘴並正確操作儀器、完整告知流程與注意事項、測試過程允許重測並記錄、結果立即告知並簽名確認、拒簽時詳加記載,且全程保留影像與紀錄。酒駕取締勤務之設計,不僅為降低事故發生率,也攸關民眾對執法公信力的信任。若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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趕時間遇車禍直接離去會有刑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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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在法律責任層面,若駕駛人未造成人員死傷,但於事故後離去且未依法報警,雖不構成刑法上的肇事逃逸罪,但仍可能被處以行政罰;若事故確實造成人員死傷而駕駛人未即時處理離去現場,則有可能構成刑事上的肇事逃逸罪,刑責重大,法院審理時將依據是否有過失、離開是否出於明知並規避法律責任之故意等因素綜合判斷責任輕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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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狗構成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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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對於是否「撞狗即構成肇事逃逸」之法律判斷,不應僅以行政機關既定解釋或單一事實為依據,而應回歸條文之原始立法意旨、用語邏輯及憲法比例原則衡量處罰與違規情節之對應性。否則可能導致過度擴張裁罰範圍,增加駕駛人遵法疑慮,亦不利整體交通安全與法秩序信賴之維護。因此,面對類似事故,應由主管機關、立法機關或法院適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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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認識撞倒人,被告肇事逃逸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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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駕駛人若與其他車輛、行人發生交通事故,無論碰撞大小或是否有無過失,只要有可能導致他人受傷而行為人未依法停車、報警、協助,即可能構成刑法第185條之4所稱之「肇事逃逸」,而此罪之主觀構成多數情況下採「間接故意」解釋,依刑法第13條預見傷害而逃逸者即已足夠,並不要求駕駛人須有積極使人受傷或死亡之直接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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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的駕駛行為是否要開動汽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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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刑法185條之3所規範的不能安全駕駛罪,以駕駛動力交通工具且因酒精、毒品或其他因素影響而不能安全駕駛為構成要件,其中駕駛行為不必要求車輛已開動或實際行駛,只要行為人掌控或操作交通工具的驅動、方向、煞車、排檔等設備,並可能造成危險,即可認定為駕駛行為,而僅坐於車內未操作任何控制設備者不構成本罪,法律藉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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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之刑事附帶民事告訴如何撰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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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附帶民事訴訟乃是車禍事故中受害人有效主張權利的重要手段,其實體依據需明確連結民法各損害賠償條文,程序上亦應緊扣刑事訴訟的進程與時點,妥為準備與撰寫,可有效提升勝訴與獲償機會。 律師回答: 關於這個問題,車禍事故若涉及刑事責任,受害人可以依刑事訴訟法第487條規定,在刑事訴訟程序中同時提出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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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測誤差值法抗辯方法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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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酒測誤差值抗辯在法律上具一定依據,特別是在0.25至0.27毫克/L之間的臨界案件,確實存在爭取無罪的可能,但實務見解分歧,成功與否取決於法院立場與具體案情。無論如何,最根本的保障仍是避免酒後駕車,因為一旦觸法,不僅要面對刑事責任與行政罰鍰,還可能因誤差爭議陷入冗長訴訟,耗費時間與金錢,並承受巨大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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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沒碰到就跟我無關,可以離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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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摘要: 即使未實際與他人車輛或人身接觸,只要駕駛行為具有誘發事故發生之客觀因果性,並於事故發生後未依法留在現場處理,主觀上又能認為駕駛人應該預見或察覺對方可能因此受傷,便可能構成肇事逃逸罪。若駕駛人主張未察覺事故或對事故與己有關並無認識,則需有客觀事證佐證其「無肇事逃逸故意」,始得免責。因此,最保險的作法仍是...






